4月17日,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彭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阿某、王某贪污案,在彭阳县法院开庭审理。该县纪委组织全县200余名村干部参加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2004年至2011年,阿某、王某套取国家退耕还林款2万余元,阿某还贪污国家秋覆膜补贴资金近万元。村干部通过这种生动直观的警示方式,了解了阿某、王某走上犯罪道路的思想根源和蜕变过程。
庭审结束后,参加旁听的某村党支部书记说:“平时都是在电视上看警示教育片,这次是身边人身边事,给自己敲响了警钟。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要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法之事不为。”(田瑾 王宁虎 志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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