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计生委发布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指导意见
村医要上门为留守儿童空巢老人服务
卫生计生委22日公开关于开展乡村医生签约服务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以及有需求的重点人群,乡村医生要提供上门健康咨询和指导服务。
意见明确,原则上,农村居民以户为单位与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一年一签。乡村医生要为签约农村居民提供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要以签约对象需求为导向,以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慢性病患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等为重点服务对象,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如遇有疑难、急重症或受条件限制,需要转上级医疗机构诊疗的患者,乡村医生要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并履行转诊手续。
意见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的内容和要求,使农村居民在充分了解和自愿的前提下与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要确保签约乡村医生应获得的补偿及时足额到位。乡村医生签约服务工作,2013年重点开展试点工作,2014年全面推开。(记者 胡建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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