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长安网讯为切实打击规避金融债权执行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沈阳中院4月—6月在沈阳全市法院组织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对涉金融执行案件全面清理,对具备执行条件的逐案研究制定执行方案,进一步加大强制执行力度,争取全部执结。
活动主要采取了下列措施:
一是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查控力度。严格要求被执行人限期报告财产,对拒不报告或报告不实的则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二是对不按时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公开曝光。在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对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体曝光,向全社会公布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促使其主动履行义务。曝光后仍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执行。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典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行,邀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提高强制执行的社会震慑力。
四是加强与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成员单位的联动,形成执行合力。积极与公安、海关、工商、税务、土地、房产、交通等政府部门以及商会等行业组织沟通协调,落实限制被执行人出境、高消费、商业活动等强制措施,迫使其履行义务。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五是加强与金融机构沟通协调。建立法院与金融机构联络机制,指定专职联络员,定期召开协调会,对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情况及时进行沟通协商,取得金融机构的支持配合。(邢家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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