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长安传真

青海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

2013-04-23 14:36: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为深刻汲取湖北襄阳重大亡人火灾事故教训,切实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制定下发《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强化地区、行业、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乡镇街道网格化管理,深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确保全省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此次专项行动是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全省火灾形势平稳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此次专项行动,省政府高度重视,统筹部署,专门成立了由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志强为组长,省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领带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协调全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行动的落实。专项行动中,各地成立专项行动组织机构,各行业系统采取逐级分工、分片的形式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教育部门、民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卫生部门、安监和工商部门、宗教部门将各司其职,分别对学校、幼儿园、养老院、福利院、学生(幼儿)托管机构、医院诊所、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餐饮场所、宗教活动等重要场所要每月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的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以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每周开展1次联合检查和1次集中夜查,持续加大消防执法力度,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特别针对“五一”节期间,重点对各类活动场所、交通枢纽、旅游景点、建筑施工工地、人员密集场所进行排查整治。

    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积极调动公安派出所、居(村)委会、治安巡防队等基层力量,按照三级网格划分,对网格内的“九小”场所、进城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出租屋以及“三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督促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自觉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组织对出现“红色”预警和火灾高危单位集中开展重点检查,督促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此次专项行动,各地将采取刚性执法措施,对未通过消防行政许可的建设工程、公众聚集场所,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停产停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或在人员密集场所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拒不改正的,一律强制执行;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律临时查封。尤其是对“除火患、保平安”专项治理期间,政府挂牌督办仍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专项行动期间要坚决督促整改销案。

    与此同时,各地结合《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和《消防安全常识二十条》,有针对性地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大力提升广大群众消防安全意识。(来源\青海省公安消防总队 文\蒋连生 闫龙伟)

[责任编辑:刘琳]
相关报道

·青海省委政法委传达学习贯彻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会精神
·青海省公安机关“公正司法为人民”纪实
·青海省人大内司委部署专业代表小组工作
·青海省司法厅调研组赴海东调研指导基层工作
·青海省政法代表团到江苏省考察
·[视频]青海省召开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视频]青海省召开消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青海省委政法委“党政军企共建”联点村开建
·青海省检察机关评选全省优秀公诉人
·刘志强出席青海省消防工作会议并讲话
·青海省组织见义勇为英模赴省外疗养
·青海省政府表彰2012年度全省消防工作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