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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永川法院构建六项机制提升执行工作水平

2013-04-23 11:16:0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法院网 

    近年来,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从强化执行管理、细化执行规范、提升干警士气入手,着力构建六项执行工作长效机制,有力的促进了执行工作水平的稳步提升。2013年1-3月,共执结各类案件305件,标的到位率达88.29%,实际执行率达88.52%。

    一是完善流程管理机制。对案件实行一体化动态管理,分别明确承办法官、科室负责人、副局长、政委、局长的具体职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责任,工作中既注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注重互相支持、互相配合,全局上下初步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形成了推动执行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是完善信息录入机制。专门制定了《关于执行案件信息网上录入的规定》,要求严格对照司法统计数字细化录入工作,特别是对财产查控、处置、执行担保、司法救助等信息,必须做到准确无误。成立执行案件录入工作督查组,负责对每件执行案件信息网上录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所有案件信息录入及时、准确、全面。

    三是完善繁简分流机制。出台《永川区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制度规定》,将申请标的较小且不涉及资产处置分配的、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经查有银行存款而直接扣划结案的以及执行标的物行为的四类案件归为简单案件,采取启动、查控(处置)、结案“三段运行”的简化模式,查控组不需将案件交处置组即可直接报执行局负责人审批结案,有效的缩短了办案期限,提高了执行效率。

    四是完善风险告知和警示机制。进一步深入推行执行风险告知制度,在立案阶段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执行风险告知书》,提高当事人的防范意识。同时,推行执行警示制度,在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时,一并发放《执行警示告知书》,告知被执行人如不履行义务,将可能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五是完善执行岗位轮换机制。对于执行局局长、政委、副局长、科长工作满五年、普通干警满八年的予以坚决轮换,切实防止执行懈怠或者利用执行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等现象的出现。近三年先后调整干警20人,一批审判经验丰富的资深干警或青年干警及时融入执行队伍,为该院执行局注入了新鲜“血液”。

    六是完善执行工作激励机制。按照分类管理原则,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细致的规定各环节办案法官的考评内容、标准和分值,不同的岗位、人员考核指标的侧重点不同,不同档次对应不同的分值,不同类型人员之间分别进行排名,并以月绩表的形式予以公示,对成绩突出的进行通报表彰,形成一种比学争赶的良好氛围。作者:张华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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