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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2年)

2013-04-23 08:51: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2012年,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各项工作,知识产权审判事业再上新的台阶。

    一年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中的大事件有:最高人民法院向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了2008年以来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与《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司法解释,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等司法政策性文件;首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研讨班在广州举办,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次对“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政策作出全面阐述;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在北京召开等。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抓好执法办案第一要务

    2012年,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民事审判、行政审判、刑事审判职能得到全面发挥。与上年相比,知识产权各类案件增幅均较大,尤其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成倍增长。

    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凸显。

    2012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87419件,审结83850件,分别比上年增长45.99%和44.07%。其中,新收著作权案件53848件,比上年增长53.04%;商标案件19815件,比上年增长52.53%;专利案件9680件,比上年增长23.80%;技术合同案件746件,比上年增长33.93%;不正当竞争案件1123件(其中垄断民事一审案件55件),比上年下降1.23%;其他知识产权案件2207件,比上年增长0.64%。共审结涉外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1429件,比上年增长8.18%;审结涉港澳台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613件,比上年下降3.46%。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二审案件9581件,审结9292件(含旧存),分别比上年增长25.37%和21.32%。共新收知识产权民事再审案件172件,审结223件(含旧存),分别比上年下降41.5%和0.45%。

    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新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237件,审结246件(含旧存),其中,新收申请再审案件181件,审结186件(含旧存)。

    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全国地方人民法院2012年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结案率为87.61%,与2011年持平;上诉率从2011年的47.02%下降到2012年的39.53%;再审率从2011年的0.51%下降到2012年的0.2%;上诉案件改判发回重审率从2011年的3.66%上升到2012年的5.46%;审限内结案率从2011年的98.57%上升到2012年的99.24%。

    2012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与知识产权有关的诉前临时禁令申请案件27件,裁定支持率为83.33%;依法采取证据保全措施,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共受理诉前证据保全申请案件320件,裁定支持率为96.73%;依法受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案件74件,裁定支持率为94.67%。

    知识产权行政审判支持和监督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

    2012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2928件,审结2899件,分别比上年增长20.35%和17.37%。其中,新收专利案件760件,比上年增长16.21%;商标案件2150件,比上年增长21.68%;著作权案件3件,比上年增长50%;其他案件15件,比上年增长50%。

    在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中,涉外、涉港澳台的案件仍占较大比重。全年共计1349件,占知识产权行政一审结案数的46.53%。其中,审结涉外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127件,涉港案件109件,涉澳案件0件,涉台案件113件。

    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行政二审案件1424件,审结1388件。其中,维持原裁判1225件,改判118件,发回重审3件,撤诉22件,驳回15件,撤销原裁定指令立案审理1件,其他结案方式4件。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新收知识产权行政申诉案件98件,审结98件。在审结的案件中,驳回70件,占72.16%;裁定提审20件,占20.41%;裁定指令再审2件,占2.04%;撤诉5件,占5.10%;其他结案方式1件,占1.02%。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新收知识产权行政提审案件24件,审结22件。在审结的案件中,维持5件,占22.73%;改判16件,占72.73%;撤诉1件,占4.55%。

    知识产权刑事审判制裁和预防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

    2012年,全国地方人民法院新收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3104件,比上年增长129.61%。其中,侵犯知识产权罪案件7840件(假冒注册商标罪等侵犯注册商标的案件4664件),比上年增长150.16%;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案件2607件,比上年增长236.82%;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非法经营罪案件2587件,比上年增长48.08%;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其他案件70件,比上年增长34.62%。

    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12794件,比上年增长132.45%,生效判决人数15518人,比上年增长54.33%,给予刑事处罚15338人,比上年增长94.35%。在审结案件中,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决的案件7684件;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决的案件2504件;以非法经营罪(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决的案件2535件;以其他罪名(涉及侵犯知识产权)判决的案件71件。

    在以侵犯知识产权罪判决的案件中,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决的案件2012件;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决的案件1906件;以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决的案件615件;以假冒专利罪判决的案件63件;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决的案件3018件;以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判决的案件27件;以侵犯商业秘密罪判决的案件43件。

    2012年,人民法院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与配合,协同解决知识产权纠纷;进一步创新调解方式,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科技专家的专业优势,积极探索委托调解、行业调解、专家调解等多元调解方式;高度重视关联案件的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将侵权法律关系转化为市场合作关系。2012年,人民法院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成效显著,全国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的调撤率达到70.26%。唯冠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苹果公司“IPAD”商标权属纠纷等重大案件的成功调解,受到国内外广泛好评。

    2012年,人民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采取多种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加大司法公开力度。一是通过巡回审判、庭审网络直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公众旁听庭审等方式,公开案件审理过程。二是通过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上网,公开案件审理结果。截至2012年底,共有47422份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通过“中国知识产权裁判文书网”公开。三是通过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年鉴等材料,全面展示、公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

    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2012年,人民法院结合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提供保障和助力。

    不断延伸知识产权审判职能,积极回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7月,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中的审判职能作用,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

    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积极回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要求。

    一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庭集中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简称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完善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协调机制。截至2012年底,全国已有5个高级法院、59个中级法院和69个基层法院开展了相关试点。

    二是在适度集中专利案件、驰名商标案件以及反垄断案件审理管辖权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了受理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鼓励基层法院实行跨区域管辖,管辖法院布局更加合理。截至2012年底,经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具有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等案件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分别为83个、45个、46个、44个;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的基层法院达到141个。

    三是不断健全专业技术事实查明机制。各级法院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技术事实查明的有效方式,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专家陪审员等技术事实查明制度,弥补知识产权法官在专业技术知识方面的不足。

    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宣传,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公众影响力。2012年,“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宣传周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发布了《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1年)》白皮书(中英文)、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例和50件典型案例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1)》。11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合作编辑出版了首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年鉴(2011)》。全国地方法院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互联网等各种媒介,积极培养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与法治理念。

    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合作,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社会影响力。2012年,最高人民法院与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多次召开跨部门会议,讨论有关知识产权刑法立法建议稿。各地高级人民法院积极加强与知识产权、版权、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有效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加强国际、区际交流,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国际影响力。5月,中美知识产权司法审判研讨会在北京召开,各级法院知识产权法官代表约有240余人参会。最高人民法院还积极派员参加中美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中欧知识产权工作组会议、海峡两岸知识产权协议工作组会议、赴美知识产权宣讲团等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官共接待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高层代表团近百人来访。

    三、加强审判监督指导,确保司法裁判标准统一

    制定司法解释,发布司法建议,强化审判监督指导。

    5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对于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指导人民法院积极应对互联网环境给传统著作权保护制度带来的冲击和挑战。

    2月,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在首届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研讨班上作了主旨发言,首次全面阐述了“加强保护、分门别类、宽严适度”司法政策。

    2012年,人民法院通过出台指导性意见、发布指导性案例、召开审判业务会议、通报重大、关联知识产权案件信息等多种形式,拓宽监督指导途径,提高案件审理质量。12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通知,指导全国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民事诉讼法修改决定》。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年度报告(2011)》、2011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和50个典型案例。

    加强调查研究,及时解决新型、疑难法律适用问题。2012年,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民事诉讼法、专利代理条例、职务发明条例等6件主要法律进行集中修订,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进行了大量研究和论证,有针对性地提出修法建议。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还就知识产权审判实践中突出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调研,涉及药品说明书、卡拉OK著作权、戏剧作品著作权、非法抢注商标等问题。

    四、打牢审判基层基础,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

    2012年,人民法院进一步打牢知识产权审判基层基础,加强知识产权法官队伍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知识产权审判的关切与期待。

    目前,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普遍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具有一般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管辖权的141个基层人民法院全部设立了知识产权审判庭。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法院设立的知识产权审判庭共计420个;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法官共计2759人,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占97.5%,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占41.1%。

    4月,最高人民法院新增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为知识产权审判基层示范法院;新增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并在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医药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调研基地。

    2012年,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学习型审判庭建设、举办培训班、召开研讨会、庭审和裁判文书“两评查”等多种途径,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法官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着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法官队伍。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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