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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落实健康管理制度推进警察安全文化建设

2013-04-22 15:23:0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专家观点

    ■设立专门的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条例,将分散在各种规范中涉及警察职业安全保护的内容统一到该条例中

    ■警察安全文化建设不仅包括民警工作环境、经费保障、警械装备等物质方面,也包括休假、职业危害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等制度建设

    ■转变“轻伤不下火线”、“带病坚持工作就是敬业”的传统职业观念,提倡“维护民警健康就是业绩”、“用健康的体魄扎实工作是真正的敬业”等新敬业观

    警察因公过劳而逝是可敬的,但也是令人痛心的。“过劳死”成为中国警察的头号杀手,意味着很多时候我们的民警并非倒在与违法犯罪分子搏斗的第一线,而是因劳累过度病死于日常工作岗位。有调查显示,我国公安民警的平均寿命远低于全国平均数,这一惊人的数据必须引起我们的警惕和深思。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减少乃至杜绝公安民警“过劳死”,刻不容缓。

    首先,警惕工作中的职业危害因素是预防民警“过劳死”的前提。

    医学研究表明,职业紧张和疲劳是心脑血管疾病突发的导火索,超负荷工作所造成的职业紧张和疲劳使“过劳死”成为民警的第一大杀手。所谓职业紧张,是指在某种职业条件下,当客观工作需求超过劳动者的主观工作能力时,两者失衡产生的身心紧张状态。当警察超负荷工作时,精神高度紧张,大脑皮层神经长期处于兴奋状态,身心疲惫又得不到有效恢复,职业紧张和疲劳就会加剧。民警带病上岗,透支健康甚至生命也就成为必然。因此,必须警惕民警的职业紧张状况,并将其置于与心脏病、癌症等疾病同等重视的位置上予以预防,应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列入民警职业病的新种类,从职业卫生专业角度予以预防和控制。

    其次,加强立法落实健康管理制度是缓解民警过劳的重要保障。

    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警察职业安全保护问题,纷纷立法保障警察的生命与健康。如1996年英国政府发布了《警察健康与安全法》,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警察健康与安全管理机制,警察职业伤害人数大幅减少。我国要想从根本上解决民警过劳现象,必须尽快建立警察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律保障体系,完善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标准和制度规范。第一,设立专门的民警职业安全与健康保护条例,将分散在各种条例、规范、文件中涉及警察职业安全保护的内容统一到该条例中。第二,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切实保障民警的休息权和健康权,对有明显倦怠感的民警必须强制休假;将民警年休假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发生民警“过劳死”的单位,应追究管理责任,依法保障民警的生命安全与健康。

    再次,增加警力、减少非警务活动是解决民警超负荷工作的直接手段。

    民警“过劳死”的悲剧其实也是基层警力不足的缩影。目前,我国警察人数不到人口总数的千分之一,警力严重不足。只有增加警力,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制造过劳的土壤。第一,通过体制改革让警力向基层倾斜;第二,通过提高公安队伍素质和战斗力来 “盘活警力存量”;第三,发展公安科技,利用警务信息化解决人力不足;第四,防止随意调动警力,缓解民警的身心压力,公安机关要独立财政,从而有效剥离许多非警务工作。

    最后,建设警察安全文化是树立民警健康工作理念的根本所在。

    建设警察安全文化是减少民警职业伤害、保证民警健康的治本之策,也是公安机关“护警爱警”的重要体现。警察安全文化建设不仅体现在民警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经费保障、警械装备等物质方面,也包括警察工作与休假制度、责任分工、操作规范、职业危害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等制度建设。此外,通过职业安全训练、教育、宣传等手段,不断提高民警安全文化素质,树立正确的健康观,也是减少民警职业伤害,预防事故发生,保障民警健康、舒适地工作和生活的必然选择。

    塑造安全价值观是民警安全文化建设的灵魂和精髓。“以人为本,关爱生命”是我国安全生产活动的主题,也应是警察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点和落脚点。必须转变过去“轻伤不下火线”、“带病坚持工作就是敬业,爱惜健康就是觉悟不高”的传统职业观念,树立民警生命高于一切的新理念,提倡“维护民警健康就是业绩”、“用健康的体魄扎实工作是真正的敬业”等新敬业观,确保民警健康对公安工作的保障作用。这既体现对民警生命的尊重和人文关怀,也是公安机关保护和开发警力资源的理性选择。

    作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管理学院教授詹伟: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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