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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出台租房管理新规

2013-04-22 15:20: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安徽日报 

    如果你有房子出租,要记得先去当地街道登记备案;把一间房隔成两间对外“群租”将被严禁;租金至少4%将用于纳税……昨日,合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合肥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文简称《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业内人士表示,这可能会引发合肥房租小幅上涨。

     房主不备案将被罚款

    《办法》规定,自5月1日起,房主在与租客签订租房合同后15日内,要去房屋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否则,违规的个人将会被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违规的单位则被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在办法实施前已经签订租赁合同,但尚未到期且未办理备案手续的,要在实施后三个月内去登记办理。

    据了解,《办法》还扩大了适用范围,将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房屋租赁行为都纳入管理。

       房间不得分割出租

    《办法》还对“群租”限制标准进行了明确,必须以原始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室等出租供人居住,且人均承租面积不得低于10平方米。

    比如,某市民家有一套90平方米的两室一厅对外出租,则最多可以分割成两个房间、一个客厅这三个单元对外出租,且最多也只能容纳9名承租人,否则,房主将会被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办法》还规定,有五类房屋不得出租,包括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违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权利的;法律法规规章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租金至少缴税4%

    《办法》实施后,房主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将免费,出租房屋则按综合征收税率征收。

    其中,个人出租住房月租金20000元以下的,税率为4%;月租金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税率为8%;个人出租非住房月租金20000元以下的,税率为10%;月租金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税率为15%。

    “一旦备案制度完善后收取税费,房主极可能将这笔费用转嫁到房客头上。”昨日,省城某房屋中介机构市场部人士预计,五月份后,随着毕业生离校,房屋需求增加,合肥的房租将迎来小涨。(记者张晓嵘)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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