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名片:莫斯科大学法学博士,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从事国际投资法、俄罗斯民商法研究、对俄投资法律风险控制实务。
黑龙江省企业在地方政府积极倡导和支持下,用他们的经营业绩在俄罗斯远东地区践行着一种中俄经济合作的创新模式。这种境外园区投资模式,适应了中国赴俄投资的中、小企业的要求和俄方管理外来投资的需要,也完全符合习近平主席在访俄期间提出的“务实、深化对俄经贸合作”的讲话精神,并且可能正在开始改写中俄关系“政热经冷”的局面。
但我省在俄园区集群投资经营模式,并没有改变俄罗斯的法律环境和相关交易的法律关系,因而也不能自然化解在俄园区投资人面临的潜在法律风险。园区经营者若操作违规、违法或发生其他不测,将引发一系列的法律风险,殃及所有园区企业。与此同时,我省境外园区经营者及入园中小企业还普遍存在对法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文化准备不足及境外从业人员针对性专训薄弱的问题。
为了保障境外园区的健康发展和安全运行,运用好这种经济合作的新模式,园区运营商的专业化能力需要不断得到提高,并要持续关注俄罗斯投资环境的变化,细心研究俄罗斯联邦及地方政府的政策发展脉络,同时还应特别注意强化园区经营者及所有入园企业的法律工作,更加重视企业行为专业性、合规性,形成预警机制和防控各种风险的布局安排。
(一)争取境外园区所在联邦主体地方立法上的支持和保障
针对俄罗斯的国情和境外园区长远安全需要,境外园区运营商应赢得我国地方政府的帮助,与俄方权力机关协商,争取园区投资所在俄罗斯地方议会和政府的支持,形成对园区投资安全保障的立法文件,从而为境外园区的合法存续奠定基础。
(二)确立园区投资项目和交易的法律评估前置程序
总体而言,对俄投资法律上的风险潜藏于项目运行的所有环节。一个对俄项目,无论经济、技术论证得多么完美,如果在法律上存在瑕疵,就会使法律风险暗藏其中,其结果必然造成项目的损失甚至失败。因此,为了节省评估成本,控制项目法律风险,我省及境外园区经营者应建立对俄投资合作项目的法律评估前置程序 。
(三)对各类对俄投资项目(已投资、在投资、将投资项目)进行实务性、专业性调查
应该完成主要的尽职调查包括:
1. 园区项目标的物的合法性、安全性调查。
2. 园区项目的财务尽职调查或对项目进行财务分析。
3. 园区项目运行的商业模式调查和市场分析。
4. 园区项目的法律尽职调查。
5. 园区项目的人力资源调查,包括查明跨国人力资源配置安排条件。
通过这些专业性调查,查清园区相关项目的潜在风险存在情况和确定园区项目的运行方案、应该采取的工作安排。
(四)完成项目退出机制的设计
这是要解决投资项目的“出口儿的问题”。攻防兼顾,防患于未然。项目退出机制,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规避在俄投资合作可能发生颠覆性法律风险的退策,是为对俄投资项目设立止损底线。所有对俄投资项目,均应考虑“进”与“退”的攻防之策,没有这样的通盘准备,无异于放纵我省对俄投资投入的资本走上“不归路”。
(五)加强境外园区从业人员针对性专训
就境外园区从业人员文化准备不足及针对性专训薄弱的问题,园区经营者应请求我国地方政府的支持,组织专业化的有针对性的培训。
境外园区的运营及风险防控需要借助对园区及公司经营主体的各种信息的掌握和使用来实现。公司的财务、法务、技术管理及相关环境及东道国地方文化等各类专业信息需要经过专门训练的专业人员识别、解读、掌控和使用,由此控制境外园区投资、经营的法律风险。实施境外从业人员的专训应注意:
1.对境外投资人及从业人员进行摸底性调查,以便掌握专门培训的第一手资料。
2.针对每个项目和企业人力资源具体状况制定培训计划、实施特别培训。
3.在国际范围招聘有实战经验的培训专家,避免走形式、作假的自欺欺人的做法。
在境外园区投资风险控制的核心,就是培养、打造一支训练有素的有很强工作能力的、能够驾驭境外园区项目的专业化的人才队伍,这正是强化境外园区法律工作的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