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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法院:执行攻坚不畏难

2013-04-22 09:38:5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执行法官和申请人正在前往执行的路上。 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财产难寻,是造成法院执行工作困难的主要原因。面对执行难,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有着自己的破解攻略。

2013年第一季度,奉化法院已执结各类案件887件,较去年同期上升52.7%,执行标的额达9804.6万元。

耐心坚持

破解八年“骨头案”

一般来讲,已经裁定终结的执行案件,一旦发现当事人新的财产线索便可恢复执行。但是恢复执行案属于“骨头案”,啃起来难度异常的大。因此,法官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需要花费更多的精力。耐心,是奉化法院法官破解“骨头案”的首要攻略。

2005年5月,郭某向应女士借了10万元钱,借款到期后迟迟不肯还款。后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郭某答应在同年8月底前一次性履行还款义务。可就在调解书送达后的数日,郭某玩起了“失踪”。

2005年底,法院按照规定拍卖了郭某留在村里的一套房屋,应女士同其他两个案件当事人一起参与了分配,应女士按比例分得案款2万元。因郭某当时下落不明且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被裁定终结执行。

在此后的8年时间里,执行法官没少给应女士打电话,一直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互换信息,只要发现一丝蛛丝马迹,不管白天黑夜,不管刮风下雨,执行法官都会全力调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2013年2月的一天,应女士终于发现了郭某的线索,及时告知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当日便带着应女士奔赴绍兴,找到了郭某。“今天你们实在太给力了!”对于执行法官的办案效率,应女士连连称赞。

2013年第一季度,奉化法院已执结恢复执行案38件,执结标的额达1429万余元。

借力征信

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

“不交欠款,去银行借钱都借不到,我只能主动到法院来配合执行了。”台州三门县的被执行人季某因被列入了执行征信系统黑名单,银行拒绝给其放贷,不得不主动来奉化法院缴纳了8500元罚款。

季某于2011年1月6日在奉化市销售假药,被奉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处以38500元的罚款。由于季某未按照处罚决定书的内容履行义务,奉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奉化法院立案后,执行到位罚款3万元,余款因季某下落不明,且未查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遂裁定终结执行,并将季某的信息输入执行征信系统。

2013年1月,季某向银行申请贷款,因其执行征信系统中有不良记录,被银行拒贷。季某不得不主动前来奉化法院,缴纳了剩余的罚款。

奉化法院自2009年起运行执行征信系统,这一系统在执行工作中发挥着不可小觑的作用。

借助这一系统,一方面,法院办案时可以查询被执行人个人的基本信息和信用情况,包括贷款及还款记录、信用卡使用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从而更全面地了解被执行人的经济情况,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另一方面,还可以对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施加压力,即在征信系统中形成不还款的不良记录,当被执行人申请贷款时将受到银行拒绝,如此一来,就能促使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地履行义务。

目前,奉化法院又将被执行人的不良信息纳入了国土资源部门及建设部门的征信系统,作为项目审批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征信系统建设。

出其不意

集中执行常态化

2013年1月30日,奉化法院开展了新年的第一次集中执行活动,30余名执行法官与司法警察集体出动。

樊某是一家五金厂的老板,自2012年2月开始,一直拖欠着原告4.5万元的焊接加工款。执行法官到樊某家门口时,从窗口探头出来看见身穿法院制服的工作人员,樊某一下子就明白了,知道自己已经无法逃离他们的视线,便自觉地说:“我马上跟你们走。”

当天的集中执行活动,30余名执行法官与司法警察兵分三路,“突袭”分布在奉化各地的30余名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涉案金额820余万元。其中有2人被拘留,执结标的额近300万元。

近年来,奉化法院推出“周末执行”、“岁末执行”等一系列错时执行活动,集中执行活动已成为一种常态化的举措。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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