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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呈六特点

2013-04-20 14:34: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编者按 2013年4月26日,是第十三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从即日起,检察日报刊发系列报道,向读者全面展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采取的行动和取得的成果。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具有共同犯罪多、犯罪区域集中、犯罪手段隐蔽、商标侵权犯罪突出、侵权对象多为国内外知名品牌以及网络犯罪增多等六大特点。”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19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08年至2012年期间,北京市检察机关针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依法批捕878件1363人,提起公诉1533件2163人。根据近五年办案情况,北京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处检察官赵峰分析指出,北京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主体以自然人为主,共同犯罪特征明显。共同犯罪主体构成以同乡或家族亲属的情况居多,各成员等级分明、职责明确。

据了解,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发案的地域性特点明显,远郊区县发案量极少,经济发达区域发案量居高不下。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手段隐蔽,查处难度大。”赵峰介绍说,行为人一般选择租住隐蔽性较好的小区住房,并通过注册公司的方式规避刑事处罚。与此同时,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手段日趋专业化,犯罪活动过程中所使用的生产设备和生产技术日益先进,假冒产品几乎能以假乱真。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以侵犯商标权犯罪最为突出,约占全部案件的八成。”赵峰说,从查获的假冒商标的商品看,基本上为国内外知名商标商品,尤其是利润高、社会需求大、销路好的品牌商品被侵权的情况尤为突出。

据介绍,由于缺乏有效监管,网络售假成为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领域内的重灾区。丰台区检察院办理的杨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案中,杨某伙同他人利用交易支付平台,冒用上海某保健品开发公司名义,低价销售假冒产品,致使该保健品公司销售额急剧下降。朝阳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新型侵犯著作权案中,陈某伙同他人在未经相关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擅自经营网络视频点播服务,通过贴片和通栏广告收取大量广告费,违法所得数额巨大。(记者徐日丹)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