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消防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全面落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实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4月16日,吕梁市消防支队汾阳大队召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推进会。
推进会上,汾阳大队对全市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户籍化”管理的内容进行了公布,介绍了重点单位档案的制定;重点单位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备案表、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自查评估申报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我评估报告备案表的填写规范和上报要求。通过“户籍化”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在配合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自查自评,并及时整改发现的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推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周志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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