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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公布四起新农合典型违规案

2013-04-19 09:42:0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用新农合报销弥补过度理疗产生费用、开虚假处方、虚造门诊费用、隐瞒第三方责任等方式套取基金……湖北省卫生厅近日公布了该省查处的四起新农合基金典型违规案例,并称用假发票套取新农合基金案多发趋势应引重视。

    湖北省卫生厅介绍说,新农合制度在湖北实施已有10年。2012年,全省参合人口达到3878万人,截至12月底,共筹集新农合基金115.5亿元,共核定支出新农合基金114.5亿元,共有1.3855亿人次参合农民从新农合制度中受益。

    为确保安全,湖北省加大了对新农合基金运行安全的监管。2012年,湖北查处了四起典型违规案例:

    2012年6至9月,孝感市大悟县卫校附属医院中西医科对43名福利院患者免收个人费用,用过度理疗产生的费用再通过新农合报销的方法弥补病人开支。经查,这些患者总费用18.3万元,新农合基金支付14.7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大悟县卫生局暂停了该医院中西医科新农合报销资格,取消了该科室住院诊疗资格,追回了违规报销基金,并在全县通报。

    利用农民维权意识不强,襄阳市南漳县跑马岗村村医何某未按照新农合门诊统筹报销后的自费金额向农民收费,违规多收取患者144元,同时开出虚假处方,套取新农合基金1200元。南漳县卫生局责令多收的费用退还患者并赔礼道歉,将套取的1200元收缴,通报批评。

    咸宁市通山县大路乡宾兴会村卫生室滞留农民新农合卡,刷卡虚造门诊费用套取新农合基金。通山县卫生局给予该村卫生室核减新农合报销金额5000元,罚款2000元。

    在为他人劳动中,龚某受伤,后双方达成协议,一次性赔偿1.2万元。龚某隐瞒事实真相,住院期间医疗费用7566元,出院即时结报2543元,在补偿公示后被群众举报。相关部门认定,该医疗费用为第三人引起,应由第三人承担,新农合基金不应补偿,追回相关费用。

    对新农合基金违规案,湖北省卫生厅指出,近年来,农村人口流动性增加,在外省就医越来越多,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发票套取新农合基金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各省的发票版式不尽相同,让监管部门很难辨别真伪;部分乡村干部出具假证明骗取新农合基金,查实难度也很大。

    此外,《社会保险法》、《国务院财政资金违法处理条例》处罚尺度口径过宽,具体处罚时各地尺度掌握差别较大;新农合经办机构对定点机构的违规处理无执法权,也让新农合监管机构存在执法困扰。(记者胡新桥见习记者刘志月)

[责任编辑:王春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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