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城市空气污染信息公开已经提升到中级水平以上;
部分城市信息公开程度大幅提升;
多数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得分依然偏低;
分监测点的高频次发布渐成规范;
空气信息公开程度的“两极化”非常明显;
多方推动下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法规明显改进;
……
上述评价来自于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近日出版的《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3)》。报告显示,我国目前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程度可谓“喜忧参半”。
据了解,为推动城市大气污染治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与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合作开发了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指数(AQTI),并于2011年1月发布第一期评价结果。
2011年,中国部分地区出现了大范围、长时间的灰霾污染,引发公众强烈关注。有关部门回应了要求信息公开的民意表达,于2012年年初完成了空气环境质量标准的修订,由此开启了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的历史性改进。
为了了解并协助公众准确认识目前我国的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的最新程度,同时推动空气质量信息公开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公众环境研究中心决定再次开展AQTI评价,并将评价范围扩展到113个城市。公众环境研究中心还与北京工商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系合作,对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统一公布的120个城市的各个监测点每小时监测数据进行了分析。
根据《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3)》显示,我国目前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程度最高的前十位城市,分别是:广州、深圳、东莞、中山、北京、佛山、珠海、南京、苏州、宁波。
“上述城市在信息发布的系统性、及时性、完整性和用户友好性方面取得了进步:PM2.5、臭氧等若干重要污染物首次纳入公开范围;分监测点的高频次发布渐成规范;不但公布污染指数,而且公布具体污染物的具体浓度值;同时多个城市还采用了电子地图、微博等更加用户友好的形式进行发布。”调研人员如此分析说,此次调研报告还确认了我国空气质量信息公开产生重要突破——信息公开法规要求大幅度提高,一批城市在较短时间内快速完善了PM2.5等污染物的监测发布。但从信息公开到空气质量的切实改善,还需要各界共同推动污染物减排。
不过,调研者也坦言,我国城市空气质量信息公开仍存在诸多缺陷,多数城市的信息公开水平还非常有限,113个参评城市中有89个城市不到30分,总分低于20分的就有80个,其中64个城市的得分在10分至20分,占参评城市总数的一半以上。而辽宁本溪,山东潍坊、济宁、日照,云南曲靖,甘肃金昌6个城市的得分为0分。
《中国环境发展报告(2013)》的调研者认为,目前,我国扩展的空气质量信息数据公开尚待得到更有效的利用,例如尚待有效推动规避污染危害、尚未有效组织易感人群规避健康损害等。
由此,调研者建议说,我国应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信息公开水平,并尽快落实污染天气应急计划的制订和实施,社会各界还应利用公开的数据开展更多研究。(记者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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