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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以案说法”推进知产审判精品战略

2013-04-19 08:16: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探索裁判思路 明确裁判尺度 倡导价值取向

    江苏“以案说法”推进知产审判精品战略

    4月18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蓝皮书。蓝皮书包括江苏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中英文版)、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2012江苏省企业品牌建设和保护状况分析报告,全面介绍江苏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基本情况主要举措。

    蓝皮书收录的十大民事十大刑事典型案例引起与会媒体和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民事案例中,法院在磊若软件公司诉中企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审理时,明确了在网站托管模式下,网站托管者作为侵权软件的实际控制者,应认定为计算机软件的最终用户,并应对其商业性使用侵权软件的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案例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环境下侵权认定的法律边界。刑事案例中,法院在无锡森松机械有限公司、明志红等侵犯商业秘密罪案审理时,确立了侵犯商业秘密犯罪中,权利人所受损失可以按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权利人每件产品的合理利润计算的审理思路,为侵犯商业秘密犯罪案件“损失数额认定难”问题提供了裁判思路。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作为创新型省份,江苏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数量激增。2012年全省法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增幅64%,新收刑事一审案件增幅159.7%,新收民事刑事一审案件数量均几近全国法院新收案数十分之一。在此背景下,全省法院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注重挖掘典型案例在厘清裁判思路、明确裁判尺度、倡导价值取向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精品战略。

    江苏高院新闻发言人介绍,典型案例遴选注重以下方面考虑:法律有规定但没有实践的,通过新类型案件发现,大胆探寻保护空间。法律虽有明确规定但操作性不强,遴选可承载创设规则的案例,努力界定保护空间。法律规定不明确,实践中有争议,遴选适宜传播司法政策的案例,正确开辟保护空间。法律规定虽明确,但社会认知程度低,遴选社会关注度高的判例做宣传,合理使用保护空间。

    典型案例助推知识产权审判质量提升同时,案例自身品质迅速成长。2011年度,江苏法院1篇案例入选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4篇入选全国法院50件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中国知识产权报》专门开辟“江苏高院典型案例选登”专栏,以案说法,加强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深度理解。(记者 朱 旻 通讯员 沈智倡)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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