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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

2013-04-19 07:50:5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每个人都有理想和追求,都有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法官,在每一个案件中体现公平正义,是我一生的追求和梦想,是我的“中国梦”。

  报考大学时,从第一志愿到最后一个志愿,我填写的全部是法律专业,因为我觉得自己正直善良的品格与法律这门保障公平的职业是完全相通的。1991年,我从华东政法学院经济法系毕业后,分配到山东省青岛市四方区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法官,从此踏上了我22年的寻梦之路。

  乐清市清江法庭原来是全法院最落后的山区法庭,我担任庭长后,和同志们共同努力,几年后,使法庭一跃成为浙江省“五好法庭”。除了5年人民法庭工作经历,22年来,我先后在两个基层法院和温州中院担任法官,办理过上千起案件,对其中许多案件至今记忆犹新。

  记得2007年,温州市中级法院受理了泰顺矽肺病工伤案。这起案件涉及全国6个省300余名农民工,不仅涉案人数众多,还存在诸多疑难问题,如发包方、承包方、转包方责任分配等问题,既没有现成的法律规定,也没有相关的判决先例。作为合议庭成员之一,我查阅了大量资料,最终确认了230余名矿工患矽肺病的事实,将劳动纠纷性的工伤赔偿案调整为侵权性的人身损害赔偿案,判决以辽宁省交通厅为首的10家责任方共向230余名受害人支付医疗费、伤残抚恤金、丧葬费等共计2.08亿元。使这起国内最大的一起工伤索赔案件以原告完胜而结案,有力地维护了众多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对于我们法官来说,打交道最多的就是案件,但对许多老百姓来说,一辈子可能只打一起官司。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哪怕只有一点瑕疵和不愉快,对他们来说都是百分百。为此,我一再告诫自己,不但要公正司法,更要热情服务。1999年时,法院民事判决书文体结构基本上是格式化的。我认为,判决书是给当事人看的,必须摆事实讲道理,于是,我创造性地在判决书里写清当事人的争议焦点,有针对性地表明法院论证过程和态度,许多当事人收到判决书后心服口服,省高院后来将其列为裁判文书范本。2008年前后,温州工资纠纷案高发,为应付诉讼,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需付出大量精力物力财力。为保护弱势群体的诉讼权利,我提出了一系列对策措施,对农民工群体实施司法政策倾斜,结合实践,我撰写了一篇《让司法成为农民工消费得起的产品》,此文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影响。

  书到用时方恨少,在实践中,我发现自己法学理论还有欠缺,从1998年开始,我连续攻读了华东政法大学的诉讼法硕士和国际法学博士以及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博士后,发表论著100多万字,其中专著4部,获评浙江省“十大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以学到的理论知识自觉指导司法实践,积极破解司法难题。担任民二庭庭长近两年来,在院领导的支持下,我采取多项有力措施,使温州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取得长足发展。2012年,温州两级法院审理了27件破产司法重整案件,超过过去5年总和。今年一季度,温州两级法院共审理破产案件86件,超过2012年全年审理的破产案件数量3倍多,为挽救企业、维护经济秩序稳定、促进温州经济结构调整作出了贡献。

  一位名人曾说过:“不要问你的国家能为你做什么,要问你能为国家做什么。”在今天这个时代,我们应该说,“不要问中国还有什么问题,而要问你可以为中国解决什么问题。”虽然我为实现法治梦想做了一些事,但距离真正成为一名代表公平、正义的大法官的梦想仍很遥远。不过我相信,差距是动力也是方向,只要自己坚定不移地朝着目标走下去,就一定能够实现梦想。

    鞠海亭(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

[责任编辑:张学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