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天峻县紧紧围绕“五项重点”工作,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工作着力点,以“法律七进”、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社区矫正为抓手,将司法行政工作向基层延伸,有力推进了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把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司法基层行政工作的着力点,不断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全面开展“六五”普法工作,把普法工作列入“十二五”规划,成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乡镇各单位的普法领导机构,形成了各负其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同时,强化法制宣传教育,由公、检、法、司法律工作者组成普法宣讲队,在牧区重点乡镇、学校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开展法定宣传日活动和编写藏汉双语法律知识学习手册等形式,形成良好的法制舆论氛围。
二是抓重点,不断把“法律七进”活动引向深入。坚持 把开展“法律七进”活动作为“六五”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点,把“法律进乡村”活动作为牧区普法的重要载体,采取向基层干部、牧民发放普法资料、送普法书籍、讲法制课、搞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纠纷等方法,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并认真开展“法治县”和“民主法治示范乡镇(村、社区)”创建活动,有效提高了乡镇依法执政的能力和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1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5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3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2个。
三是把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落脚点,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新发展。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专项活动,把法制宣传教育和矛盾调解有机结合起来,有目的有重点地拓宽人民调解领域,在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等传统矛盾纠纷调解的同时,广泛参与了劳动报酬、土地征收等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截止目前,已建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6个,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28个,其中省级8个,州级10个,县级6个,乡(镇)级4个。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达到92个;人民调解员298人。一季度,全县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调解各类纠纷165起,调解成功165起,调解成功率为100%,调解率100%。与此同时,在全县开展县级领导大接访活动,近距离为民排忧解难。开展大接访活动以来,每月至少安排8位县级领导接访,集中接待调处群众来信来访事件。大接访活动中共接访122起,392人次,122起上访诉求已全部化解,化解率和处置率均达到100%,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把服务全县群众作为司法行政基层工作的切入点,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和质量。组织召开法律援助工作部署会,对全县法律援助和司法服务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组织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积极参与各种专项法制宣传活动,提供专项诉讼法律服务。一季度接待法律援助当事人咨询30人次,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40件,受援人数41人次;免费解答法律咨询70余人次。
五是以安置帮教为侧重点,强化管理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管理。为全面掌握和了解社区矫正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共成立各级安置帮教领导小组73个,组织开展了社区矫正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集中排查活动,对2007年至2012年期间的刑释解教人员及2009年至今的社区矫正人员开展了排查摸底活动。经排查,全县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7名,在教人员21人,刑释解教人员排查率、建档率、帮教率连续五年都达到100%,帮教率达到85%。自全面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全县累计接受各类社区矫正人员28名,已解除矫正的有9名,解除后的9名社区矫正人员已全部纳入到刑释解教人员管理范围内。(来源\天峻县委政法委 文\罗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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