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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式过马路” 在惠州行不通

2013-04-18 09:26: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卢慧 通讯员/邓闽榕)所谓“中国式过马路”,是网友对部分中国人集体闯红灯现象的一种调侃,即“凑够一撮人就可以走了,和红绿灯无关。”出现这种现象是大家受法不责众的“从众”心理影响,从而不顾及交通安全。近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惠州将以“纠正、教育、处罚”并行的方式,对“中国式过马路”说“不”。

    行人带头闯红灯 现场罚款10元

    包括行人闯红灯在内,市交警支队将展开一系列针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行动,主要行动区域将在惠城区三环路以内的主要干道灯控路口进行。整体行动分为两个阶段,5月1日前,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以纠正、教育、警告为主,5月1日后,在宣传教育同时,将对行人交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

    此次专项行动查出行人的主要违法行为包括行人闯红灯、跨越隔离护栏等交通违法行为。其中,行人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的、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的、行人跨越道路隔离设施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处以10元罚款。

    绿灯后不可进入斑马线

    有市民提出,如果我不小心闯了红灯,可踏入斑马线后又惊觉违法,这时候再退回去是否可以免去罚款呢?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保障行人安全过马路,惠州城区所有交通信号灯的绿灯都设置有两种状态,当绿灯长亮时,行人才可进入斑马线内,而当绿灯闪烁时,行人不可进入斑马线,也就是说,红灯亮时闯入斑马线已经是违法了,“为确保行人过马路的安全,交通信号灯的绿灯闪烁通常设置有7秒钟之久,希望行人过马路时要看灯再走,另外,闯红灯又退回去十分危险,行人最好不要这样做”。

    执法有疑虑可提出行政复议

    由于“中国式过马路”源于行人的“从众”心理,现场处罚将以处罚带头闯红灯的行人为主,现场开出罚单,缴纳罚款,执法交警也会递交财政定额发票。当市民对执法心存疑惑时,也可事后持罚单和发票向市交警支队执法监督部门提出行政复议。

    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绝不是阶段性行为,今后会将行人交通文明行为管理纳入到交警常态化管理当中。同时,在基于反复调研论证的基础上,还将增设完善一批基础设施,重点保障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之间的物理隔离,对于行人过马路所需时长也会实地考察后部分调整,确保人车分离。

    禁止自由过马路

    实则保障行人路权

    观察眼:

    去年起,惠州市区八条道路中间设置护栏,给部分越双黄线超车的车主带来“不便”的同时,交通事故率大幅下降超50%,“尤其是夜间十点以后,迎头相撞、会车相撞的事故几乎绝迹,交通事故类型主要还是以上下班高峰期、下雨天视线不佳造成的刮碰为主”,市交警支队负责人表示,正是这种物理隔离有效遏制了交通事故的发生。

    近日,东湖路环岛一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交警对乱停乱放的车辆开出罚单,虽然引发部分市民的异议,但不能否认的是,作为市区主要干道,保持畅通将是减少事故发生的重要保障。

    “既有出路,又有约束”,就是要在保障每个公民的路权原则的同时,也有不可忽视的规范。每个上路的行人确有通行权,但特殊时段、特殊路段还有先行权的限制在。譬如双黄线、隔离护栏的存在,使双向车辆分道而行,才能保障彼此的人身安全;再譬如禁止违停,虽有违法车主遭罚,但最终维持了通畅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而行人红绿灯呢?就是通过限制行人自由过马路来保障安全。试想,如果每个人都只强调自己的通行权,而置其他限制规则于不顾,当大家的通行权发生矛盾时,又该怎么办呢?

    只有相对的自由,没有绝对的自由。请每一个试图闯红灯的行人扪心自问,当你尊重公共自由时,或许才真正维护了自己的路权,保护了自己的生命。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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