架起“一座桥” 互动促公信
——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意沟通工作调查
绍兴中院在当地城市广场展示法院工作亮点,并开展法律咨询活动。柳雪松 摄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如何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新要求和新期待,成为人民法院自身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
按照2009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不断加强民意沟通工作,审判工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知和认同。按照绍兴中院院长陈惠明的说法就是,从某种意义上讲,不是法院的回复解答了民意的疑问,而是民意的疑问推动了法院工作的进步。
一份课题表——
人大代表从了解到理解的跨越
在绍兴中院,从院领导班子到部门负责人,案头都有一份详尽的“课题表”,内容涉及审判工作、执行工作、社会管理创新、队伍建设等法院工作方方面面的“重点课题”,而这些“课题”正是绍兴中院主动向人大代表们“要来”的。
在当地,每年两会期间,绍兴中院各个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骨干都会到两会现场,认真听取记录代表、委员们对于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大到提升队伍素质,细到裁判文书上网要注意保护当事人隐私,桩桩件件分类整理,明确责任部门,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形成法院工作“课题表”的基本雏形。
随着这份年度“课题表”的逐步执行“落地”,院领导班子还定点联系走访人大代表、举办法院工作情况通报会、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定期寄送《人大联络专刊》、报告“课题”工作落实情况,让法院工作在代表们心里渐渐清晰,实现从了解到理解的过程;同时,通过常态化的交流反馈,不断地调整这份“课题表”。这种主动反馈的“倒逼机制”促进了代表提出的每一个“课题”在法院工作中真正落地生根,并逐渐显现实效:
——针对代表提出的“加大对私刻公章等犯罪打击力度,坚持从重从快,遏制案件的高发势头”的建议,绍兴中院积极会同市检察院等其他相关部门进行“会诊”,进一步明确制贩假证章的量刑起点标准。
——面对代表们对于法院“执行难”问题的追问,绍兴中院建立起了执行工作“五大系统”,会同公安、银行、国税等多个部门全力推进执行工作力度。2012全年累计播报千余条老赖信息,对275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布控,仅蛇年春节前的“保民生”执行专项活动就追缴到位执行款2亿余元。
——绍兴市人大代表周凤娟和其他几位代表曾建议应该加快青年法官的培养,以解决法官青黄不接的情况。不久,绍兴中院的青年法官导师制、青年干警培训月、信访窗口锻炼制度、年轻法官交叉挂职锻炼活动等系列培养方案逐步推出,其中挂职锻炼制度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周凤娟说:“绍兴中院对于代表意见的收集反馈流程确实快速有效,他们听取代表意见并非只是走走过场,而是真正的落地有声,非常好!”
充分利用人大代表的沟通渠道了解获取民意,从而帮助法院工作健康发展,这样一个血脉畅通的沟通模式本身就是司法沟通民意的题中应有之意。“及时关切民意、沟通民意、回应民意,在司法和民意之间寻求最大的公约数,从而体现真正的民意,这是维护司法权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选择。”绍兴市一家媒体的负责人如是说。
据了解,2012年,绍兴中院先后邀请人大代表视察、指导法院工作和旁听案件200余人次,院领导主动走访联络人大代表150余人次,收集意见和建议80余条,意见和建议全部作出回复,代表满意率达90%以上。
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
架起司法与民意的桥梁
如果说人大代表是人民法院听取民意的主干道,那么绍兴中院的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制度则架起了法院与民意随时交流的桥梁,填补法院工作和民意了解互信的细节。
2012年3月的一天,在绍兴市第二医院街面营业房,绍兴中院正在对11家经营户实施强制腾退。随着行动开始,围观的人群越聚越多:“人家好好开着店,为啥硬要人搬掉?”人群里几位戴黄袖章穿便服的人解释说:“这些店面的租约早就到期了,绍兴仲裁委都已经仲裁解除合同了,但租户就是不肯搬,所以房东才申请法院来强制腾退的。”
有人质疑:“赖着不走是不对,可强制搬空前也得提前跟人家说一声啊!”“黄袖章”指着店门前贴着的告示:“这不!法院的告示老早就贴门上了!”人们围看着告示纷纷点起了头:“原来是这样,那是应该搬的,法院做得对!不然签合同都可以不算数了。”
这几位“黄袖章”是绍兴中院的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分别来自媒体、机关、金融机构、教育系统、社区等行业。当然,这些咨询员可不是专为法院说“好话”的,咨询员们最大的工作是尽可能多地掌握各个层面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反馈,积极、主动、及时地建言献策。
2012年,法院档案查阅就被咨询员们“盯上了”:“社区有老人反映,从法院审判楼的诉讼服务中心到行政楼档案室,要绕一个大圈子!”“当事人对法院布局不熟悉,档案室找起来太费力。”
收到意见后,绍兴中院立即重新审视了信访大厅的服务流程,并推出了“档案后台调取服务”。更新后的流程中,当事人不需要自己再去档案室调卷,只需要在诉讼服务中心窗口递交调档申请,就可以坐等法院工作人员完成接下来的调档、送卷工作,必要的复印也可以在诉讼服务中心一并完成。
“我们用第三方客观的视角看和听,然后告诉群众法院在做什么、为什么那么做,也告诉法院老百姓怎么看法院工作,希望法院做些什么。”一位咨询员这样描述他们的工作,“我们可能没有什么大政方针上的意见,但仍然可以是一座小桥,给法院和百姓多一条彼此互动的路。”
为了充分保证法制民意咨询员这座“桥梁”的畅通无阻,绍兴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特约法制民意咨询员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民意咨询员的权利义务、联络管理机构、咨询民意的范围和方式、民意收集、分析、吸收的责任部门和程序等,为工作规范化、长效化提供了制度保障。
自这项制度实施以来,民意咨询员共收集反馈各类意见和建议200余条,进一步补充和扩大了法院与社情民意的接触面,并产生明显的效果,60%的意见和建议被法院当即采纳或回复,其余的建议也全部整理存档,或被列入法院下一步工作计划。
借力多媒体——
沟通多了误解少了
截至2012年12月底,我国网民规模已经达5.64亿大关,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互相作用,正在形成逐步成熟的民意表达途径,这要求法院要在借力媒体沟通民意的过程中锻炼“听”和“说”这两方面的能力,并使之均衡发展。一方面“听得到”并且“听得懂”媒体和网络传达的民意,加强对司法独立的有效监督;另一方面也要“学会说”,通过媒体让群众了解法院。
在绍兴中院有一支网络发言人队伍,他们就是该院“听”民意的“耳朵”,从网络“声音”中甄别民意,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批评及时给予回应,并成为法院工作决策的民意依据;对法律热点问题的争论,则与民意“对话”,以正舆论。
几年前,一篇攻击绍兴中院的帖子出现在了绍兴E网上,一时点击量激增,绍兴中院发现舆情后迅速向责任部门和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并在帖子发出后的不到8小时内,以“绍兴中级人民法院发言人”身份注册ID并发布回应帖,把案件情况、处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一一详细说明。帖子一经发布,得到了网民几乎一边倒的支持。一位网友回复:“法院应该按法律办事,楼主想通过闹一闹就达到目的,还要法律做什么?”一件突发的网络舆情就此消解。
主动、坦然,是绍兴中院从这次网络舆情事件的处理中总结出的关键词:网络民意并非洪水猛兽,主动沟通,坦然披露正确信息,增进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不仅是对法院工作的监督,也是得到理解的最好途径。
于是,绍兴中院积极借助多媒体平台主动展示法院工作,增进群众了解:2012年的网络庭审直播先后“晒出”了土地争议行政案件和知识产权案件的现场审理,吸引了大批网友“隔网围观”。“法官面对面”的网络访谈栏目则先后对“加大执行力度”、“司法服务转型升级”和“醉驾入刑”等热议话题主动说话,既发布法院权威的事实和数据,同时也不避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受到网友热捧,直播页面点击量达到10万余次。
在新闻发布会方面,绍兴中院更是形成了常态化。2012年4月,由绍兴中院的法官们撰写的国内第一部关于黄酒知识产权的专著《绍兴黄酒知识产权战略研究》通过新闻发布会首发,让吃够了山寨“绍兴酒”苦头的绍兴黄酒业从此有了保护知识产权的“秘籍”;5月,“扩大刑案被告人指定辩护范围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绍兴市新增的13种指定辩护情形,让市民们知道了符合条件的被告人将由法院免费聘请“律师”打刑事官司。一位参加发布会的记者表示:“这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司法关怀,可以有效防止错案发生。”
“院长信箱”、“网络发言人”、庭审网络直播、法官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制度……借助媒体的信息传播优势,绍兴中院的“民意广场”正在不断“扩建”成型。(记者 杨树明 余建华 通讯员 柳雪松 祝 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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