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布疫情谣言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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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媒体报道,H7N9禽流感疫情发生后,一些好事者因散布疫情谣言,故意扰乱公共秩序,受到警方严肃查处。

4月7日,谢某在一个网友的QQ空间里看到“截至4月6日,全国已有100万人因禽流感死亡,宁波也有1万人死亡”的信息。为了给自己的QQ空间增加人气和积分,谢某分多次在自己的QQ空间里转发了这条谣言。4月11日晚上,谢某被浙江鄞州洞桥派出所民警查处,并被依法行政拘留5天。

4月8日,网民蔚某在腾讯微博发表博文 “西和县太石和学校发现了疑似H7N9病例”。甘肃省西和县公安局对蔚某网上散布谣言的行为作出了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金500元的处罚。

4月12日,河北唐山一张姓男子和一吕姓女子因在互联网上编造散布虚假禽流感信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唐山市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自食其果   沈海涛 作

    谣言是更可怕的“禽流感”

盛 会

连日来,H7N9禽流感疫情防控成为网友关注和热议的焦点。但个别人在无根据的情况下上网散布谣言,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各地多人因散布H7N9禽流感病例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让人心情沉重。

美国作家詹·瑟伯的随笔《堤坝决口那一天》中,讲述了一个“堤坝决口”的谣言让一个城市的人们变得失去理智、争相奔逃、慌乱一片的故事。其中,有一句最为恐怖的叫声——“它追上来啦”。其实,真正追赶人们的是不明真相、从众心理、本能的恐惧和过分的敏感,正是这些造成了一幅恐慌不堪的滑稽图景。在H7N9禽流感防控工作中,有一些谣言的暗流在涌动,这些谣言就犹如一句“它追上来啦”,它给人们带来的威胁有时比禽流感更可怕、更可恶,甚至从某种意义上说,谣言本身也是一种“禽流感”,我们不得不警惕。“风起于青萍之末”。无中生有的谣言和不负责任的小道消息之所以能够产生传播,就是因为抓住了人们对于疾病本能的焦虑心理。心理学家认为:危机当头的人群心理负担加重,往往非常脆弱。在灾害面前,人们不可避免地会产生某种程度的困惑、迷茫乃至恐慌,随着谣言的无限放大,公众的理性判断力会随之动摇,一些人也会在不知不觉中成为谣言的传播者和恐慌的扩散者。

谣言也是一种“禽流感”,甚至谣言是更可怕的“禽流感”。因为禽流感侵蚀的只是人的肌体,只在一定范围内有杀伤力,谣言则动摇了人的精神意志,影响社会公共秩序,如果任其散播就会导致危机的进一步恶化,其引发的恐慌会比禽流感病毒本身更具有破坏性。

谣言面前,我们每个人都应当以理性思维对待,自觉增强抵抗谣言的“免疫力”。事实已经多次证明:真理,包括科学真理、事实真相,是揭露谣言的最具权威性的武器,大量集中、透明、及时的信息是遏制谣言传播的一剂良药,而在这其中,政府固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每一个公民也责无旁贷。

    造谣传谣者被拘是咎由自取

杨国栋

为了提高关注度,增加粉丝数,很多人都会热衷于在微博上发布一些耸人听闻的消息,以吸引更多眼球,但他们却没有意识到,一般的“说大话”无伤大雅,但造谣传谣,制造社会恐慌气氛则会触犯法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明文规定,对于“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很多利用社会热点炒作,并不惜编造谎言哗众取宠的网友,恰恰就是在这一法律条文上栽了跟头。

H7N9禽流感引发社会关注,恶意散布“发现H7N9病毒”的虚假信息,不仅会引发市民恐慌,影响社会秩序,还会干扰正常的防疫工作,因此造谣传谣者被拘留纯属咎由自取。

网民造谣传谣被拘留,不仅对当事人自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对其他网民也是个提醒:网络虽不同于现实世界,但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也绝不等于可以为所欲为造谣。网民在网上发布言论,也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随心所欲地胡说八道。如果恶意造谣或散布恐怖信息,扰乱社会秩序,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对而言,拘留、罚款的处罚还不算太重,要是造谣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后果,更会遭到刑事处罚。

造谣不是好玩的事。别以为现在没有实施网络实名制,警方就找不到你。哪怕蛛丝马迹都能给警方提供线索。即使匿名或多次更名在网上散布谣言,照样难逃法律惩处。

话说回来,即使警方没来找你,你总是编瞎话骗人,就算能吸引人来关注,增加粉丝数量,但能靠谣言长期留住粉丝吗?要想吸引网友关注,还是老老实实地发原创,积极参与话题讨论更有效。造谣传谣不仅违法,也会降低自己的社会评价,早晚自食其果,实在不值得。

    就应该让散布谣言者付出代价

刘纯银

所谓“谣言”,是指捏造并散布没有事实根据的谎言。编造谣言原本就是一种社会的病态,而通过互联网散布谣言,势必会给社会带来巨大的危害。尤其是在当前,H7N9禽流感已成为公众关注和热议的焦点,而伴随着H7N9疫情的渐次扩散,伴随着各地确诊、死亡病例的增加,人们对H7N9的关注和防范持续升温的关键时刻,更需要媒体对公众进行正确引导,减少恐惧心理。

然而,现实生活中,总有好事者通过网络在无根据的情况下散布有关H7N9禽流感病例的谣言。这不,继4月5日家住浙江省绍兴县的河南籍女子单某利用手机发布微博谎称某商场附近发现H7N9禽流感病毒,并捏造了有人感染并已被送往绍兴某医院隔离的虚假消息后,福建龙岩的张某于4月11日因无聊玩手机QQ,听到朋友热议H7N9,就自己杜撰所谓“禽流感来了快跑”的信息,并在自己的QQ空间和腾讯微博一并发布。让单某和张某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均因散布H7N9禽流感病例的虚假信息,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当地警方分别处以拘留5天和8天的行政处罚。

笔者认为,在互联网高速发展,论坛、博客、微博等各类网络应用形态层出不穷的今天,要从根本上铲除网络谣言之毒,就应该让散布谣言者付出代价。否则,诸如此类的各式谣言在网络上发酵、流传,不仅对网络公信力产生巨大负面影响,也会严重干扰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众所周知,互联网作为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载体,在极大提升人们生产效率和生活质量的同时,也为谣言的制造和传播带来许多便利。如何让互联网趋利避害、减少网络谣言呢?形成人人自律的网络氛围是必须的。特别是作为监管部门及政府“喉舌”,一定要在关键时刻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一方面用最迅速、最真实、最权威的信息来澄清事实真相;另一方面要依据法律法规,对造谣、传谣者作出处罚,决不姑息迁就。

    控制谣言蔓延,信息公开是根本

杜梦真

以往历次重大突发事件过程中,谣言都呈现出借助网络新媒体平台快速流散的特点,如2003年的“非典”事件、2007年的广州香蕉致癌事件、2008年的贵州瓮安事件、2011年日本地震所引发的“抢盐风波”等,此次H7N9禽流感谣言蔓延也不例外。

与10年前相比,我们的应急信息公开制度已经完善了许多。据报道,“非典”暴发期间,在世界卫生组织的调查工作组参观北京卫生设施时,一些患者被从医院带走,载在车上绕城而行,以免被人看到。而此次截然不同,北京不仅公开信息,与世界卫生组织的全球研究中心共享H7N9病毒的基因序列及样本,还及时更新感染人数及死亡人数的信息,此举在国际上获得好评。

“流丸止于瓯臾,流言止于智者。”突发性事件面前,政府机构信息公开的速度与舆论引导力往往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没有疑惑就没有谣言,公众的知情权得不到满足,谣言就有存在市场。政府信息公开得及时、全面、广泛,就会使传说和猜测失去立足之地。

但在现实的突发事件应对中,总有一些地方官员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或是欺上瞒下,对于突发事件不敢承认、不敢负责,或是把手中的信息作为特权,在危机传播中“不作为”,使权威信息源缺失,导致谣言爆炸性传播,最终带来社会局部恐慌。可见,政府信源角色缺失是突发事件信息公开的根本障碍。

在甘肃省一网民散布谣言过程中,网络帖子被阅读超过3万次,足见公众在突发事件中对信息的需求度。如何满足公众这一信息需求?如何让政府信息跑在谣言前面?政府应急信息公开制度需发挥应有作用。这就要求各地政府必须进一步完善应急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突发事件的舆论引导,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