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大常委会昨日举行的“三计划一项目”(立法计划、监督计划、代表工作计划及重点建议重点督办项目)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本届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以往公开监督工作计划和代表建议重点督办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公开今年立法工作计划和代表工作计划,并形成制度。
按照2013年立法工作计划,省人大常委会今年将审议《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草案),以地方性法规的形式严格控制政府行政审批事项,把政府“行政审批权”关进制度“笼子”里。
巩固行政审批改革成果
该不该审批让公众先评判,然后才能决定
据介绍,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了18件今年立法项目。其中包括提请常委会审议的法规项目9件,涵盖新制定的4件和修订的5件。预备项目9件,其中新制定5件修订4件。
“今年预备项目数量有所增加,有利于提前规划,方便有关方面充分调研和起草,提高立法质量,并更好地保持立法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新闻发言人陈逸葵解释。
最值得关注的是,今年立法计划安排制定《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草案)》。据悉,《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办法》2008年出台实施,是政府规章性质,在此基础上制定的条例草案一旦审议通过后,将上升为地方性法规。
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波指出,去年8月广东省被国务院确定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省之后,广东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了全方位的改革探索,有很多新的精神、理念和经验需要用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研究制定《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草案)的条件已基本成熟。该条例草案的制定原先是作为预备项目,但考虑到广东在行政审批制度方面的立法条件已成熟,有必要把广东先行先试的做法用法规形式确定下来。
王波表示,条例草案将于今年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议,该草案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严格设定和实施行政审批的事项和程序;二是严格实施行政审批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强化职能监督,对乱设行政审批事项的行为依法进行纠正和处理,对已经设立行政审批权的事项进行严格监管;四是强化行政审批责任追究,通过法律制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运行。
王波说,条例草案将严格设定行政审批的权限和程序,“不是哪个部门、哪一级政府想审批就审批,要严格实施行政审批的公开制度,接受社会监督。一个事项该不该审批,是不是政府职能,让公众先评判,然后才能决定”。
5月底前组建“立法智囊团”
部分法规将委托专家进行起草或开展前期立法
据了解,省人大立法工作将拥有一支庞大的“智囊团”。王波介绍,今年省人大常委会将创新立法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常委会将于近期采取委托、聘任等方式,组建一支立法咨询服务队伍。
立法专家组也将很快组建起来。王波说,立法专家组将面向社会公开遴选一批专家、学者和社会组织等方面专业人士,专门对指定的法规草案进行研究,提出专家意见,参加有关法规的起草、论证工作,为地方立法提供智力支撑。
省人大常委会拟委托中大、华工、暨大、广外、广大等高校组建地方立法研究机构,参与地方立法的调研、起草、论证,为地方立法提供咨询服务,加强对地方立法的综合分析和科学论证工作。“这项委托合作事宜争取5月前完成,7月就可以正式开展工作。届时,今年立法计划中将有一两个法规会委托这些智囊机构来起草。”王波向记者透露。
“法规完全委托政府部门起草,就容易塞私货,专家立法不容易捆绑手脚。”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副主任郑毅生说,往年在立法审议中发现,政府部门立法容易强化部门权力,更注重自身管理权,而专家学者虽然偏理论,但前瞻性较足,了解各国的经验和先进理念。王波同样认为,专家参与立法有助于克服部门保护主义。
据王波介绍,在广东省人大今年公布的预备立法项目中,已有部分立法项目是委托高校专家学者进行起草或开展前期立法工作,如《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广东省供用电服务管理条例(草案)》等。
开门立法是广东人大的传统。据王波介绍,省人大将继续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形式,进一步完善立法公开制度。对此,还将专门制定立法公开规定,对立法公开的程序、内容、要求作出具体规定,让所有的法规在起草审议时就能广泛听取百姓的意见,并回应公众立法关切。
另外,省人大常委会将从全国、省、市、县(区)人大代表中选取一些有专业背景、了解基层实际情况、敢于反映群众诉求的代表,专门参与立法工作,在有关法规的调研、论证和审议全过程中切实发挥代表在立法中的作用。“省人大常委会会根据调研获取的民意,对今年的立法计划作适当补充和调整。”王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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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重点督办
灰霾治理
今年省“两会”期间,多地PM2.5“爆表”引发代表们对环境问题的关切。省人大代表杨杏芬在《关于加大力度综合治理灰霾的建议》中建议修改环境法,将可持续发展、环境优先的原则赋予法律层面的确立;并用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不断加大对环境保护的投入。这一建议被列为今年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项目。
陈逸葵介绍,今年将提请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监督项目共19项,其中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8项,审查和批准决算,听取和审议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工作报告等法定监督工作项目5项,开展执法检查3项,专题调研3项。
省人大常委会将省人大代表在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提出的35件有关建议,合并成5项重点建议进行办理和督办,分别是推进我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我省农村电网建设、加大力度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加大林业生态投入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大对欠发达地区教育投入的力度促进我省教育均衡发展等。
另外,还从省十一届人大历次会议办理的重点建议中选择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污染整治、加强农村垃圾管理、加大现代农作物种业投入等3项,在今年继续跟踪督办。省人大环资委主任委员陈耀光表示,环资委正与省环保厅协调制定今年的代表建议重点督办项目承办计划。
据悉,省人大常委会将在5月前组建全国、省人大代表小组,“接地气”听取社区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在6月、11月组织省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在7月、12月组织全国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调研和集中视察。
陈逸葵透露,省人大常委会将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认真征求代表对有关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组织代表参加立法听证会、论证会以及立法后评估等活动。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人数由每次15名增加至20名,全年拟邀请约120名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
2013年立法
工作计划
(18件)
(一)继续安排常委会审议的法规案1件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草案)
已于2012年3月一审,由于全国人大正在修订环境保护法,待环境保护法修改颁布后再适时安排环境保护条例继续审议。
(二)提请常委会初次审议的法规案8件
1.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 5月第一次审议
2.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草案) 7月第一次审议
3.广东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7月第一次审议
4.广东省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7月第一次审议
5.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修订草案) 9月第一次审议
6.广东省信息化促进条例(草案) 9月第一次审议
7.广东省行政审批管理监督条例(草案) 9月第一次审议
8.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草案) 11月第一次审议
(三)预备项目9件
1.广东省社会科学普及条例(草案);
2.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修订草案);
3.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
4.广东省供用电服务管理条例(草案);
5.广东省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草案);
6.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与处理条例(草案);
7.广东省散居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
8.广东省村务公开条例(修订草案);
9.广东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修订草案)。
本栏撰文:南方日报记者 辛均庆 实习生 彭晓慧 通讯员 任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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