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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抚宁破获“锤抢”12万元金饰品案

2013-04-18 08:50: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案时间和收押时间都是19时07分

河北抚宁破获“锤抢”12万元金饰品案

4月16日6时许,河北省抚宁县公安局通报:在当地引起极大震动的“锤抢黄金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迫于警方的强大压力投案自首。巧合的是,他作案和收押的时间都是19时07分,只不过过了4天而已。

4月10日19时07分,抚宁县一商场迎来晚客流高峰。在众目睽睽之下,一年轻男子手持铁锤来到黄金首饰柜台,挥锤砸碎柜台玻璃,在营业员的尖叫声中抢走6根总价值约12万元的黄金项链。

案发后,惊恐不已的商场营业员打电话向警方报案。众目睽睽之下,犯罪嫌疑人手持凶器公然行抢。案发消息很快成为群众议论的焦点。抚宁县公安局接到报案,迅速成立专案组连夜展开侦破。

4月14日上午,办案民警结合案发现场监控截图,发现台营镇的曹某十分可疑。侦查人员随即赶赴台营围绕曹某展开工作。4月14日,犯罪嫌疑人曹某迫于压力在家人的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据交代,曹某说他原本是到县城玩,头脑一热便实施了犯罪,案发后又悔又怕,只好带着抢来的赃物投案。

4月14日19时07分,也就是犯罪嫌疑人曹某走进金店抢劫的同一个时间,曹某眼含着悔恨的泪水被押进了抚宁县看守所的大门。

(张建林 谌 璐)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