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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出台改进作风《十项规定》

2013-04-17 17:12:1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西部法制报 

    日前,陕西省公安厅党委正式制定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十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该《规定》是陕西省公安厅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中央关于转变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陕西省委《实施意见》和公安部《改进工作作风十项规定》的具体举措。《规定》从改进调查研究、精简会议活动、精简文件简报、规范表彰考核、简化公务接待、加强工作统筹、规范外事活动、严格文稿发表、厉行勤俭节约和加强督促检查等十个方面,对全省公安机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出了明确、细致、具体的要求。其中明确规定,厅党委成员每年下基层调研不少于45天,下基层时须轻车简从,不搞迎送,不安排超规格住房,统一在公安基层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安排与主题无关活动;按照精简、节约、务实、高效的原则,精简会议,能不开的不开,能合并的合并,能开电视电话会议的开电视电话会议,不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表彰奖励必须严格评选标准,主要面向基层一线,从严控制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立功受奖;严格规范外事活动,不安排考察性和待遇性出访,出访活动必须按照批准的内容、路线、日程执行;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全省性会议不得在风景名胜区召开,严禁借召开会议之机公费旅游。此前,省厅还专门出台了《公务接待工作餐制度》,明确规定省市公安机关人员到基层检查调研,在市县公安局或基层所队食堂就工作餐,无关人员不参与陪同。(记者 刘嘉)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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