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刑诉法的全面实施,敦化市检察院公诉科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新趋势和新情况,不断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拓展了工作视野,拓宽了工作范围,探索创新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
正确把握“未检”方针,建立“女子办案组”。该院考虑到未成年人的心理特点,通过研究在公诉科内挑选两名责任心强、善于做未成年人思想工作的女干警成立了“女子办案组”,办案组根据未成年人的悔罪表现、心理动态、情绪变动、思想变化等情况,坚持把教育、感化、挽救贯穿于工作始终,通过改进方法,提升办案效率与质量。
提前介入“未检”案件,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2月28日,该院公诉科“未检”办案组干警赶赴贤儒镇派出所,提前介入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强奸5岁女童案件。为了确保案件质量,正确引导收集固定证据,办案组干警通过对案情的了解、与办案民警的沟通,积极跟进参与和配合公安机关侦查部门的侦查工作,并在提前介入阶段纠正了公安机关讯问犯罪嫌疑人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结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指导公安机关收集相关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锁链,为后续工作的顺利完成奠定了良好基础。
与法援中心合作,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该院公诉科的办案人员一经审查发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第一时间与市法律援助中心取得联系,向法援中心发出指定辩护人通知书,法援中心在收到通知书后3日内作出是否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并将情况反馈给办案人员。同时,该院公诉科还依法为法律援助的律师提供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及同犯罪嫌疑人会见、通信等便利条件。
寓教于审,试行亲情会见制度。为了使“未检”工作达到“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效果,该院公诉科试行亲情会见制度。对于案件事实已基本查清,主要证据确实、充分,而且涉罪未成年人有认罪、悔罪表现,或者尚未认罪、悔罪,但通过会见有可能促其转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能积极配合办案人员进行帮教的案件,该院公诉科可以安排在押涉案未成年人与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会见,进行亲情感化,以达到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目的。
延伸职能,完善社会调查。该院公诉科通过书面审查、问卷调查、查问回访等方式,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学校、社区以及家庭了解其成长经历、家庭环境、平时表现、监护教育条件、社会活动等情况,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再犯可能性、家庭管教能力作出评价,并记录在案,作为是否起诉和进行量刑建议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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