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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三举措校准案件质量

2013-04-17 14:33:3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自修改后刑诉法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实施以来,广东省东莞市第二市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扎实做好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强化监督职能三项举措,实现了案件管理工作与修改后刑诉法的无缝对接,为更好地开展执法办案、促进执法规范化、提高办案质量打下了坚实基础。

    该院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缩短修改后刑诉法适应期。通过强化新法的学习、修改文书模板、细化工作流程等措施,实现与修改后刑诉法的对接。他们还建立健全衔接机制,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强化监督职能,切实提高案件管理质量。结合修改后刑诉法要求,扩大了案件流程监控的广度和深度,将程序监控面由办案期限拓宽至权利告知、法律文书实施、移送材料规范性等多个领域。创新使用案件流程监控通知、案管提示书等灵活多样的监控方式,对案件流程进行监控。强化涉案赃物证据管理和办案质量审查,安排办案经验丰富的精兵强将为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员,保障结案文书一案一查、一错一纠,并将结果定期通报,真正发挥案管部门的案件质量过滤器、安全阀作用。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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