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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工:没有个案公正就没有司法公正

2013-04-17 09:04:5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方工近日撰文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提出了一个事关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实现和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大局,必须明确认识和认真实践的现实问题。

    司法公正寓于司法个案,通过具体案件而体现。司法公正不是抽象理论或空洞要求,更不是玄学空谈,而是司法程序合法、司法行为文明、司法结果公平、司法效果彰显正义的具体实践。司法活动都是围绕具体案件进行的,因此,司法公正寓于司法个案,通过具体案件而体现,个案质量是司法整体水平的基础,没有司法个案的公正,就没有司法公正,法律尊严、法治权威以及社会公平正义必将沦为口号。

    在每一起案件中,司法者都必须以实现公正为唯一目标、硬性原则和切实行动,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司法。即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遵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基本原则,坚持对同样情况一视同仁,平等地保护任何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使之取得应得的利益,而不能获取不该得的好处,并使司法结论经得起事实、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以此达到司法体现法律、事理与民情的统一,区别是非惩恶扬善维护正义。民众由此体会到司法为民宗旨的真实可信、法律的公正与权威,从而就会增强法律意识,并且服从司法裁判,无形中增强了司法权威。民众法律意识的增强和服从支持司法的态度,又可以促进司法公正,形成司法与民众的良性互动。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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