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鹤壁市浚县王庄镇王窑头村,广为流传着一条“打架成本”公式。
过去,因宅基地纠纷、酒后滋事等引发的邻里打闹事件时有发生,解决起来大都靠乡规民约或族长们的威望私了,很少走人民调解或司法程序,往往存在“以强凌弱”之嫌,继而埋下家族之间争斗或上访告状的隐患。如今,一旦发生这样的事件,村民们就自然而然地想到包村民警王凌坤宣讲的“打架成本”公式。
王凌坤是浚县公安局王庄派出所民警,同时也是鹤壁市“千名干警千堂法制课”讲课成员。他到王窑头村上法制课时,结合村民们身边的案事例讲到,“如果发生纠纷,可找乡村两级民调组织,或者到派出所、法庭依法解决,不管如何,不能发生打架现象。我列举一个公式,大家好好琢磨一下。”
这个公式是:打架直接成本=5至15天拘留+200至1000元罚款+民事责任费(包括医药费、误工费,甚至还有诉讼费、律师费)。如果把对方打成轻伤以上,成本将上升至刑事处罚。
“这个公式在村头和村委会公示以后,村民们再没有出现打架的现象,主动要求调解或到派出所报案的多了,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明显增强。”王凌坤深有感触地说。
“其实,‘千名干警千堂法制课’仅是全市普法宣传‘三驾马车’中的一驾,还有‘法律大讲堂’、‘法律巡回宣讲团’两驾。”鹤壁市司法局局长、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永秋向《法制日报》记者解释说。
鹤壁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鹤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合民告诉记者:“普法宣传是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市工作开展的基础。鹤壁的普法宣传‘三驾马车’,变过去的摆摊设点、钉在墙上、挂在嘴上宣传为主为专业人士举办讲座面对面宣传为主,变宣传日宣传为主为日常宣传为主,变单打独斗宣传为全面系统宣传,变遇到问题被动宣传教育为预防问题发生主动宣传教育,推进了全民学法,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度让鹤壁市领导决策层感到困惑的是:在社会转型的过渡期,各类社会矛盾交织叠加,群众利益诉求不断增多,信访工作中存有“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现象。
“要通过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特别是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鹤壁市委书记魏小东说,“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势在必行。”
鹤壁市打破了普法宣传由司法局一家跳“独脚舞”的现象,建立了由市委政法委代表市委、市政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共同参与,市司法局具体实施并代表依法治市领导小组进行督查督办的体制,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普法宣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不同的人群对法治的需求也不同。”徐合民说,在普法宣传内容上,鹤壁市根据受众对象、法律需求、宣讲场合、宣讲时段的不同进行确定。针对县区机关干部职工和乡村两级干部,主要讲解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常识及依法行政相关知识;针对基层政法干警和法律工作者,重点讲解刑诉法、民诉法等法律专业知识和实务应用;针对普通群众,重点围绕村民自治法、信访条例、婚姻法、土地管理条例等,用群众听得懂的话,讲群众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以案说法。
于是,普法宣传“三驾马车”出现在鹤壁市民面前。
“‘法律大讲堂’,是鹤壁人的法律大餐。”鹤壁市副市长周连根说。
2012年4月初,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赵秉志在鹤壁市的一场讲座拉开了全市“法律大讲堂”的序幕。这一活动迄今已连续举办81期,近两万名干部群众现场与专家学者面对面互动交流。
不少人对2012年12月14日发生在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学术报告厅内的一幕记忆犹新——当时,北京师范大学副教授、法学博士郭翔正在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民事诉讼法,突然有20余名上访老户来到报告厅。他们一直坚持听到最后。其中,一名上访户与郭翔互动交流后,再也没有上访。
“千名干警千堂法制课”被群众亲切地称为“俺家门口的法律课堂”。
按照“统筹安排、属地负责、通俗易懂、直接使用”的原则,鹤壁市委政法委在全市政法干警中牵头组织开展“千名干警千堂法制课”活动,由干警到矛盾多的乡村、社区、企业、学校,通过上法制课的形式,用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与事,以情释法、以理明法、现场解法、以案说法。
“一个时期,什么问题突出,就在群众中讲如果通过法律渠道来解决,从而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徐合民说,市委政法委从全市选拔出22名优秀干警,组成法律巡回宣讲团,到县区、乡镇巡回开展依法行政、依法维权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宣讲,目前,宣讲近百场受众1万多人,被誉为“流动的法律大篷车”。
如今在鹤壁,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这样的法治理念正深入人心。
“普法宣传推动了法治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与和谐稳定。”一组数据见证着市委书记魏小东的感受:鹤壁市所辖五个县区的平安建设、信访工作全部受到省里表彰,为全省唯一;公众幸福感指数居全省第一;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全省第一;赴京非正常上访全年为零。
作为“全国法治城市建设先进市”,鹤壁市通过普法宣传推动法治创建活动的做法,引起了河南省委、省政府的高度关注。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满仓认为值得推广和探讨,并要求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李承先和省司法厅厅长、依法治省办公室主任王文海等认真总结,通过法治创建活动,努力实现依法治省工作新突破。
王文海及省司法厅副厅长、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黄庚倜实地调研后认为,以法治创建为平台,扎实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加强立法和规章制度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司法能力建设及社会管理和协调机制建设、法治监督体系建设等。
据王文海介绍,河南在全国首家开展公众法治环境满意度调查,已连续两年委托省社情民意调查中心在全省18个省辖市、158个县(市区)投放3.5万个样本,其结果作为评估各地法治建设成效的依据之一,对满意度低的市县下发整改通知。目前,已有3个省辖市、32个县(市、区)被全国普法办命名为“全国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78个行政村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均居全国前列。
河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庚茂表示,要继续把法治创建工作作为法治河南建设重要抓手和载体,持续、扎实地抓好市、县、乡、村和单位的法治创建活动。(记者邓红阳赵红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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