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服刑人员传递法治正能量
——内蒙古自治区首家狱内法律援助工作站成立侧记
据了解,长期以来,服刑人员常常会遇到婚姻家庭、征地拆迁、经济纠纷等各方面的法律问题,也存在对自己定罪量刑不认同的法律困感,但由于他们身份特殊,条件有限,因此,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常常会感到无力无助,给改造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今年年初,呼和浩特第四监狱向呼市司法局提出设立狱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想法,当即引起了呼市法律援助中心的重视,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精心筹备后,呼市法律援助中心呼和浩特第四监狱法律援助工作站获准成立。这是呼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全市乡镇、街道设立了14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村、社区设立了546个法律援助接待室后,又将工作触角向监狱延伸而设立的第一个驻监工作站。该站以为服刑人员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为宗旨,通过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不同形式,帮助服刑人员深入认识法律、排解法律困扰,解决法律困难。
呼和浩特第四监狱监狱长闫建中说:“成立狱内法律援助工作站,不仅可以推进平安监狱、法治监狱的建设,提高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效,同时,还可以提高监狱工作的社会化程度,让更多的社会组织和人员参与到监狱的教育挽救工作中,为服刑人员提供更多的帮助。”
揭牌仪式结束后,站内的公益律师立即投入工作,帮助服刑人员答疑解惑。
“我没有妈,去年年底,我爸又被车撞死了,对方给了一笔赔偿金,我听说是舅舅拿走了,可我打电话问我舅舅时,他又说我姐拿了,而我姐说是我大爹拿了,现在这笔钱我也不知道到底谁拿的呢,我就想问一下,这笔钱应该给谁?是不是因为我在监狱就可以不给我?”25岁的服刑人员赵立(化名)说着忍不住流下了委曲的眼泪。
“别难过,这笔赔偿款从法律上讲,就是你和你姐姐的,别人无权分得,你当前需要提供家人的具体联系方式,还需要将这个事情的经过整理一下,写成书面材料,过段时间我还会来,可以为你提供法律上的帮助。”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的温润丽律师清楚、认真地解答了赵立的问题。
得到律师的答复后,赵立一个劲儿地说着“谢谢”,几个月来心里憋着的委曲、疑惑顿时减轻了许多。
31岁的服刑人员张玉文(化名)一直认为自己不应该被判故意杀人罪,他说:“我是出于报复捅了那个人二十多刀,但他没死。我在录口供时没提到犯罪中止,但开庭时,律师给我辩护了犯罪中止,我也当庭说自己是犯罪中止,结果被法院认为是当庭翻供,不但法院没接受犯罪中止的辩护,还影响了我自首情节的认定,结果被判了死缓。我想申诉,不知道能不能?”
温润丽认真询问完张玉文后,首先给他讲了犯罪中止认定,她说:“犯罪中止的认定,首先是你主观上因为恐惧或是良心发现而主动放弃犯罪,但你连捅了对方二十多刀,其实,在你捅完对方第一刀时,犯罪行为已经完成,就不存在犯罪中止了,更何况连续捅了二十多刀,而且你是出于报复,主观故意性很强,所以,法院没有认定犯罪中止,我认为是没问题的。至于自首,刑法明确规定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处罚,但是,你在录口供时没说犯罪中止的情节,而在开庭时又提出犯罪中止,确实属于当庭翻供。自首本来就是考虑到你有认罪和悔罪的表现才给你从轻或减轻处罚,但你当庭一翻供,法院就认为你没有认罪或悔罪的表现,所以,对你自首的情节就考虑的很少或是不考虑了。申诉是可以的,但我认为你申诉的意义不大。”
听了温律师的解释,张玉文有些失望,温律师看出了他的心思便对他说:“你还年轻,今后的路还很漫长,我都五十多岁了还在工作,你才31岁,两年后,就可以减刑了,在这里好好改造,多学技术,争取早日回归社会。现在,社会越来越好了,各种福利制度都在建立,包括刑事解教人员已经开始纳入最底生活保障,这都是希望,所以,将来回归社会后,要好好生活。”
听了温律师的话,张玉文有些不好意思,起身笑了笑,然后说:“谢谢,那我就好好改造吧!”
当天上午,来自内蒙古若辉律师事务所的温润丽和来自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的律师郭永利,分别为监狱的20多名服刑人员解答了他们遇到的法律问题,使他们久藏于心的各种担心、顾虑、困惑、不服,在详细了解了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后,内心轻松了很多。
通过一上午的答疑解惑,温润丽和郭永利两位律师感触颇深,他们告诉记者,在监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确很有必要,首先,对于认为自己案子有问题的服刑人员,在听了律师对于案件定罪和量刑的分析后,可以使他们明白自己的案子是不是真的有错,有利于他们认罪伏法;其次,的确有些判决是存在问题的,那么,通过法律援助,可以帮助服刑人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有一些服刑人员的确遇到了离婚、子女抚养、继承、征地等各种法律问题,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不仅会侵害服刑人员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不利于他们安心改造,现在,有了工作站,服刑人员就有了法律的救济途径;第三,作为法律援助律师,除了就案件进行辨法析理外,还可以帮助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传递法治的正能量。这样的机会对于服刑人员来说,特别难得,所以,他们非常珍惜,那么,作为公益律师,更要认真、负责地去做好这项工作。
呼市司法局局长荣中厚一再叮嘱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既然工作站建立了,服刑人员就会对这里寄予期望,因此,务必要切实建立及时、有效、完善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一些集中性、专题性的法律讲座、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活动,通过这项工作,让服刑人员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对他们的挽救之心,关爱之情,让他们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威严和力量,更能够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希望。”(记者 李丽莎 通讯员 王向峰 何有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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