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讯问、询问重在细节

2013-04-16 14:47:3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检察机关自侦案件办理质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讯问、询问的质量,深入研究自侦案件侦办中存在的讯问、询问的技巧已成为当务之急。

    1.制作笔录不能忽略细节。讯问或询问过程中,侦查人员、记录员一方面要运用各种审讯技巧;另一方面又要密切关注讯问或询问中的各种情景。讯问或询问要注意当事人细节问题处理。

    无论是电脑记录还是手工记录,要注意用词的准确,特别要杜绝多义、歧义的词语,要严格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使用法言法语进行问话;对修改之处一定要有陈述人确认、认可的符号或文字表示,特别要注意原件保管上的安全,防止毁损和灭失。笔录制作完毕,要经当事人阅读、确认并逐页签字。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讯问或询问人员也应当在笔录最后一页签字确认。只有高度重视笔录的细微问题才能使案件证据得以固定。

    2.侦查中要注意了解细节。细节往往在不经意间助力案件获得突破。细节的搜集可以通过“聊”而不是“问”来实现。因为讯问和询问是侦查人员围绕案情向知情人或犯罪嫌疑人提问,知情人或犯罪嫌疑人就案情进行回答,其中心都是紧紧围绕主题进行,其氛围的紧张严肃程度可想而知。在这种情形下要想了解细节问题,特别是看似与案件无关的细节问题是很难的。“聊”的好处是消除了对方的警觉,特别是消除了犯罪嫌疑人的情绪对立,在“聊”的过程中获取可以突破的线索。

    3.要把握内心的波动。侦查人员在讯问或询问前必须吃透案情,相互默契配合,一方面要时时把握自己的内心波动,善于控制自己的情绪,防止自身重要信息无意间为相关当事人所获取;另一方面也要注意对各种细节进行伪装,注意观察相关当事人的语气和动态,利用最适时最恰当最有效的攻势来突破案件,也可以利用相关当事人打探办案人员所掌握证据的时机因势利导,以达到让其放弃抵抗,与检察机关合作的目的。

    检察官在当事人心目中是威严、神圣而公正的,因而在各种场合,检察人员都应体现出公平、公正的高大形象,但是,体现形象并不是说要对待当事人生、冷、硬,而是要区分不同场合,讲究讯问、询问技巧,该和蔼要和蔼,该严肃要严肃,这样才能展示检察官正面形象。

    4.固定细节为起诉和判决奠定基础。自侦案件是否判得了,侦查是基础,审查起诉是关键。侦查人员应学会换位思考,从立案时就应考虑案件诉讼全过程,就应当在侦查过程中站在起诉的角度搜集相关证据,注意把握证据取得的各个环节,注意收集证据过程中的各个环节紧密相扣,确保案件起诉的证据合法、充分。侦查人员依据亲历所得出的印象和结论与审查起诉人员仅阅读案件材料得出的结论有相当大的差距。把细节很好地用文字固定下来,就能把侦查人员的“亲历性”完整地反馈给审查起诉人员和审判人员,从而为起诉和判决奠定基础,使案件得以顺利起诉和判决。

    (作者单位:陕西省南郑县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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