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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限期追缴“空饷”收归财政

2013-04-16 09:52:11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日报 

    长沙市委组织部、市编委办、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近日共同下发《关于治理“吃空饷”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办法》规定:不符合政策规定,以借调、病休、停薪留职、脱产学习等名义,不在岗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无论是个人领取的还是单位领取的,一律限期全额追缴,上缴本级财政。

    《办法》明确,经组织上批准同意借调的人员,只能在本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不得在其他单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病休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及时向人社部门报告,并严格按照人社部门有关病休规定核减工资和津贴补贴;调动后在原单位和新单位重复领取工资和津贴补贴的,由全市“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将重发部分全额追缴,上缴本级财政。

    据介绍,2012年下半年以来,长沙市大力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吃空饷”专项治理工作,对全市在编不在岗“吃空饷”人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长沙市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专项治理方案。根据分级清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两级对辖区内有关单位的清理和举报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追缴了部分违规资金,同时也进一步摸清了各单位财政供养人员情况。(记者 侯琳良)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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