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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淳监督矫正同步延伸

2013-04-16 09:48: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一名因贩卖毒品服刑4年被假释的社区服刑人员,因为奋不顾身扑救邻居突发而起的大火,在检察机关的建议下,近日在南京市高淳区东坝镇召开的社区矫正人员季度点评暨立功表彰会上受到记功奖励。

    现在,在高淳区各镇组织的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活动中,从宣告矫正、日常管理教育,最后到期满解矫,每个环节都活跃着检察官与社区矫正工作同步监督、善于监督的身影。而在这次点评会后,一名女社区服刑人员因为没有参加公益劳动、没有按时汇报思想而被要求留下,该区司法局和检察院的相关人员,联合对她进行了一次训诫谈话。

    惩处与奖励的这两个并重,目的就是让每个社区服刑人员不敢再把自己置于社区矫正制度以外。据了解,去年以来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高淳区有12名社区服刑人员受到警告以上处罚,其中两人被收监执行,同时也有8人受到奖励。

    而这“两个”并重的有效开展,则得益于高淳检察院“四个”监督为基础和前提。近年来,高淳区检察院以在全区各镇设立检察工作室和检察工作联系点为契机,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沟通,逐步形成了以社区矫正监督为工作平台,以巡回检察为监督方式,以社区矫正分类检察为主要内容,以社区矫正教育中心为服务阵地的“四位一体”社区矫正监督新机制。为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登、漏管、衔接工作不到位的情形,高淳区检察院与司法局、法院协调,制定了《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协作机制意见》,法院对被告人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等,及时将矫正对象和法律文书交至区矫正办,同时将法律文书抄送检察院,消除了社区矫正检察监督的“真空时段”,加强了社区矫正交接过程的监管力度,最大限度防止矫正对象漏登、漏管现象的发生。

    高淳区检察院检察长韩晓帆说:“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我院检察工作全力服务‘三农’的立足点,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律监督,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也是检察机关一项义不容辞的重要工作。”(通讯员 丁晓头)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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