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安:乡村法官以民为天
“法如山,民为天”,看到全国优秀法院黑龙江省依安县法院大厅里的院训,专程来找法官表示感谢的红丰村农民张某感慨万千:依安法官真是民为天。
那是去年5月23日,为春耕用钱着急的张某向债务人讨要14年欠账又无结果,郁闷地走着,经过村委会,看到了村务公开栏内的法院立案电话号码,就试着拨了过去。“你准备好材料,我们现在就到你村处理你这起纠纷。”放下电话,张某还半信半疑。
半个多小时,依安县法院警车驶进了离县城30里地的红丰村。法官下车后,马上忙碌起来。立案,送达,开庭调解,被告当庭还款。张某14年的烦心事,一天解决了。
“在春天农民种地最需钱的当口,我就打了一个电话,法官就赶来村里,帮我要回了钱。真是及时雨啊!”张某的感激之情溢于言表。依安县法院的“法如山,民为天”,是法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信条和动力。院党组也把司法为民确定为创先争优活动的效果评价指标。
依安县是农业县,有着优质的黑土、黑钙土资源,培育出了糖、鹅、乳、豆、菜、薯六大特色产业。“围绕着解决好农民发展六大产业遇到的纠纷,我们出台了23条便民措施,要求法官深入农村,面向农业,去解决农民的各项诉讼难题,并纳入四优创建、三百评选的考核中,来提升司法服务能力,让23条真正惠及农民群众。”依安县法院院长宗成义说,这让23条走向了“三农”。
依安县法院有4个法庭,管辖着5镇10乡148个行政村和7个农林牧场,点多线长给群众打官司带来了不便。每个法庭就专门开通了一条预约立案专线电话,方便群众求助,又在一些边远村屯设立了50个巡回办案点,法官定期去办案,为群众节省诉讼费用和时间。涉及“三农”纠纷,法官还巡回到村屯、社区、田间地头,上门解决纠纷,每年有70%以上纠纷是这样解决的,诉讼与农业生产两不误。
“阳春法庭管辖着4个镇,最远的村离法庭100多里。在当地长起来的庭长王晓峰,与农民有着深厚的感情。一年四季,他几乎天天泡在农村处理案件,普法教育,指导村两委化解邻里纷争,老百姓亲切地称他为乡村法官。”副院长苏永杰说,现在,争做乡村法官已在法庭蔚然成风,都从农民所想所盼出发去解决农民难题。
有了纠纷,农民很乐意法律人说合。依安县法院顺应民意,加强了调解,营造和谐农村,2010年成立了人民调解室、诉讼服务中心和诉讼调解中心,使非诉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衔接更紧密。该院2012年接待的民间纠纷,转入人民调解室非诉调解的成功率达90%,转入诉讼程序的调解撤诉率也达到了95%。执行不漏调解,不管当事人或案外人提出何种异议,都召开执行听证会,聘请任执行联络员的社会人士参加,公开摆证释法明理,一批执行案件和解执行。(记者 唐凤伟 段春山 通讯员 刘瑞成 孙景文 张艳琪 韩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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