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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中国知识产权审判共同成长

2013-04-16 08:52:1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采风周刊:到法院之初,您是审理民商事案件的,作为最早一批在基层法院从事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的法官,您是如何实现成功转型的?

    金滢:我大学主修的是民商法。刚开始审理知产案件的那几年,为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曾系统自学了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理论知识,还常常去上级法院旁听庭审,千方百计地索要、收集各类知产案件的判决文书进行分类整理,学习借鉴。可以说,正是站在了这些巨人的肩膀上,才使我迅速成长起来。直到今天,我的书橱里仍然保留着一大摞泛黄的各级法院判决文书。同事们都让我“赶快甩掉包袱”,可我真的舍不得,因为这里凝聚着我们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拓者们的智慧和心血,也凝聚着我自己伴随着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成长的艰辛历程。

    采风周刊:知识产权案件涉及很多专业技术知识,法官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还要有广泛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方面的知识。对此,您是如何适应的?

    金滢:最初接触一些技术合同纠纷,尤其是涉及网站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开发纠纷时,我也很头疼,这些案子不仅证据繁杂,而且往往除了一份约定粗糙的协议之外,什么都没有。记得多年前我审理过一起案件,当事人为了能让我明白计算机界面的平面图标与动画图标的区别,还专门设计了一个flash程序进行演示。当事人说他着急,可其实我心里比他更急。于是,我开始重新走进教室,拿起课本,为自己充电,让自己多了解些其他领域的基本概况,希冀自己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能有更确切的表达,以及和当事人更为顺畅的沟通。

    更为欣喜的是,在学习过程中,我还结识了这些领域中的专业人员,大家成为了好朋友,遇到问题我随时可以咨询请教,他们都非常认真,甚至还会特意做好功课来回答。其中有一句话令我感动至今,他们说:“法官面对的可是法律啊,他们是要对法律负责的。”这句话给了我莫大的鼓舞,并成为我前进的动力。

    采风周刊:您一直非常注重在知识产权案件审理中对当事人进行调解,这对法官来讲可能会花费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您是怎么理解这个问题的?

    金滢:年轻的时候,我也曾认为只有判决才能体现一个法官的最大价值,一篇逻辑清晰、说理充分的判决书是法官专业知识、个人能力的体现。随着阅历的增长,我越发觉得这种想法也许有些狭隘。法官在法律的框架内,运用司法智慧,公开公正、适时地开展调解工作,化解双方矛盾,其所达到的社会效果和司法效果同样会很好。同时,知识产权案件有其特殊性,旷日持久、费时伤财的诉讼也许并不是解决纠纷的唯一途径,双方当事人合意选择化干戈为玉帛,于社会、于个人都是较好的结局。

    同时,我觉得首先要明确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应当在明辨是非的基础上、在释明法律的前提下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要提高调解的成功率,首先应当做到“会准备”,要熟悉案情、了解双方争议焦点,事先就以各种方式与当事人进行沟通,摸清双方当事人的诉讼心态,分析双方诉讼预期和期盼结果。其次还要“会说话”,话说得不到位或者说过头,都是不利于调解的。第三还要“会借助外力”,除通过合议庭的其他成员以及利用专家陪审员的专业知识,去说服当事人外,还可以通过借助其他相关行政部门、行业协会的一臂之力开展调解,其效果往往也十分明显。(记者 卫建萍 通讯员 汤峥鸣)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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