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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以人为本出“心”招 一房出售三案执结

2013-04-15 15:04:4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非常感谢执行法官帮我解决了实际困难,这些债务终于了了……”近日,心里放松许多的被执行人吴女士来到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第三接待室,向执行法官表达自己诚挚的谢意。

    什么事让一个被执行人对执行法官如此感激?

    2007年,吴女士向某银行贷款30万元用于购买一处房产。2011年,吴女士的丈夫生意失败,为躲避债务潜逃至外地。二人亦因此离婚,正在读小学一年级的儿子由吴女士抚养。

    离婚后,吴女士将奥迪轿车及经营的货车变卖用于偿还债务,没有稳定的收入来源,仅靠打工维持母子生活,无力继续归还房屋贷款。同时债权人不断上门讨债,吴女士被迫带着小孩搬离该房屋,寄住在朋友家中。

    因吴女士没有按照贷款约定偿还,银行诉至法院。2012年10月,法院判令吴女士偿还银行借款及利息。2013年1月,银行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拍卖原贷款所购房产以偿还本金及利息、诉讼费等费用共计20余万元。

    由于吴女士寄住在朋友家,没有固定的居所,执行法官几经周折终于联系到了吴女士,征询其对法院依法处置该房产的意见。

    “现在经济状况不好,我也只能通过打工才能生活,而且小孩在读书,也需要钱。根本没有能力继续偿还银行贷款。”吴女士忧心忡忡的说道。

    同时执行法官了解到该房屋现已空置,无人居住。且因涉及吴女士与其前夫的另两起经济纠纷案件,现已被其他法院查封。

    执行法官随即与查封房产法院的执行法官联系,通过询问得知吴女士与其前夫涉及的那两起执行案件的执行金额共计为38万余元。

    三起案件执行金额合计近60万元,该房屋目前市值在80万元左右,看起来拍卖后应该能够一次性了结全部债务。

    “如果评估拍卖的话,经历的周期较长,贷款的利息和罚息一天天增加,再加上评估、拍卖的费用。最重要的是,房屋能不能顺利拍卖还在两可之间,如不能一次卖出,再次拍卖肯定会降价。到时候,能不能全部清偿债务和利息都难说了。”执行法官内心思量着。

    “如果能找到一个买主以市价购买,吴女士除了能偿还全部债务外,还能留下一部分资金用于其母子日常开支和小孩成长教育费用。”执行法官脑海闪过这一丝念头。

    一番思考之后,执行法官觉得在没有穷尽其他解决办法之前,评估拍卖的程序还是暂缓启动比较妥当。于是,执行法官将内心的想法告知了吴女士。让吴女士先自行寻找买主,争取房屋早日变现。同时与查封房产法院的执行法官联系,请他们联系另两案债权人帮忙寻找房屋买主。

    多方联动,经过一个月的紧张的联系、磋商,终于传来了好消息。其中一个债权人找到了合适的买主,同意以80万元购买该房屋。执行法官随即将这个消息告诉了吴女士。“谢谢,非常感谢你们!”电话中传来吴女士哽咽的声音。

    随后,在法院、银行的努力下,房屋很快完成过户交易。吴女士如约偿还三笔债务,还剩下了10余万元用于以后的生活。至此三案的执行工作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谈到该案时,江北法院院长卢君表示,“执行工作一定要以人为本,通过探索新的执行方法,尽最大努力协调各方利益,在顺利执结案件的同时,切实保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范登虎 秦延旭)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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