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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司法警察如何参与办案

2013-04-15 14:46:0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检察院司法警察是我国人民警察的警种之一,是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一支重要力量,是检察队伍建设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负有维护检察工作秩序,预防和制止妨碍检察活动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办案安全、参与执法办案和处置突发事件等重要任务。在办理自侦案件中,法警保障办案安全、参与执法办案的责任尤为重大。基于此,笔者对优化和改进司法警察参与办案的对策进行分析,谈谈自己的看法。

修订完善法律法规,从法理上为法警拓宽履职内容提供制度保障。司法警察的生存和价值,需要靠履行职责来体现。既要充分履行既有的法定职责,也应积极拓宽司法警察的履职范围,而法警职责内容的拓宽必须有制度保障。有关法警履职的两个法规性文件已不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法警工作的长远建设和发展。因此,应修订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把法警参与办案从法律法规上固定下来,明确赋予法警参与侦查活动的职权,使法警参与办案的合法性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加强与自侦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工作衔接。检警的有效协作对于整合检察资源,用活警力资源,提高检察业务活动质量,保障办案安全意义重大。法警部门要增强履职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加强与自侦部门的信息交流与沟通,为法警“参与办案执法”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取得自侦部门更大的支持与协作,减少实践中“有警不用”情形的发生。同时规范自侦部门申请用警的行为,自侦部门在警务申请时,除紧急情形外,应按派警用警程序办理,并应通报案由、用警时间、地点、情况简介、执行种类及装备要求,以便法警及时掌握情况,采取有效的防控措施。

积极探索“检警一体化”办案新模式,整合检察办案资源。探索推行侦查权的决定权与执行权既分离又统一的侦查新模式。即案件是否展开初查或侦查、如何侦查、怎么突破等层面上的工作由检察官决定,侦查活动中具体事务性层面上的工作由法警来执行。这既有利于充分发挥法警的职能作用,也有利于从实质上真正整合检察资源,合力办案。

调整法警编制,优化法警结构,提升法警综合素质,落实归队管理,集中警力参与办案。调整法警编制,重点解决警力不足,人员不履职、不在岗的问题。优化法警结构,把学历高、年纪轻的新生力量补充到法警队伍中来,充实办案警力。通过经常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警务技能训练,提升法警的综合素质,培养他们的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提高服务检察事业、保障办案安全、参与执法办案的能力与水平。

(□倪金鼎 朱 俊  作者单位:泰州市海陵区检察院、泰州市检察院)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