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获悉,新疆将着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的项目,一律不予立项,对所有企业,一律签订环境保护责任状,切实抓好重点流域、重点区域、重点工程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工作,努力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
新疆将全力推进天山、阿尔泰山天然林保护和“三北”防护林三大生态工程,加大塔里木盆地周边和准噶尔盆地南缘沙漠化治理,继续实施伊犁河谷百万亩生态经济林工程。加强伊犁河、额尔齐斯河、博斯腾湖、艾比湖等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启动天山北坡谷地森林植被保护与恢复、可可托海矿区污染治理与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完成塔里木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切实加强巴音布鲁克、阿尔泰山区、伊犁河谷天然草原生态保护。大力推行天然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恢复草原生态系统自我修复功能,保障畜牧业生产和草原生态保护协调统一。依法加强湿地保护,落实湿地保护项目和湿地公园申报工作。(记者潘从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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