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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单管理:技术反腐可以先走一步

2013-04-15 10:47: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刘武俊

    最近,一场关于“公职人员名单管理”的学术研讨会在北京大学召开,与会专家对全国政协委员陈利浩提出的名单管理制度反腐新思路进行了研讨。原本属于证券市场监管术语的“名单管理”有望成为技术反腐新理念,从技术方面为反腐败提供了新的思路。

    我国对上市公司高管及其家属股票交易的监控,是名单管理的成功范例,几十万人的名单全部在证券交易信息系统内监控,一旦买卖了特定股票,交易系统立即自动报警并进入事先设定的鉴别和处理流程。借鉴这一思路,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陈利浩在刚刚闭幕的两会上,提出了“公职人员名单管理”的概念。建议效仿证券市场防范内幕交易的名单管理制度,对公职人员登记的本人及家属的财产实施名单管理,定期报送清单,如出现异常状态,信息系统自动报警,以便职能部门及时掌握情况,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陈利浩把名单管理形象地比喻为“交通监控摄像头”,其重要意义在于防患于未然。

    有专家将名单管理制度比喻为“撬动支点的杠杆”。北京大学姜明安教授谈到名单管理制度方案,抑制不住喜悦之情:“在我看到的所有关于防腐体系的建议中,还没有一个方案比这个方案更完善。如果说效果,假如原有的措施是百分之十,这个方案就是百分之五十、六十。”

    笔者认为,公职人员名单管理制度的确很有技术含量,具有很强的可行性,且成本较低,也降低了监督难度,难怪得到诸多专家学者的高度评价,颇值得尽快推行。更可贵的是,名单管理制度为反腐败工作提供了技术反腐的视角和思路,具有相当的务实性,提示我们在重视顶层设计的同时也要重视技术设计。

    名单管理的财产信息主要包括存款、房产、证券,股权、土地、林地、汽车、手表、珠宝、贵金属、外汇、债权等,原则上官员的各种财产都应纳入。目前银行、证券、房地产、汽车、企业登记等行业信息系统已经建立起来,名单管理系统应该在整合现有信息资源的基础上自成一体。

    名单管理的人员范围主要是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利益关系人。可以根据公职人员所在的部门和岗位性质确定名单的范围,如包括配偶、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甚至秘书等;名单管理的关键在于建立公职人员财产核查的法律制度,规定所有财产登记、管理机构或部门有义务配合纪委监察部门,提供对管理名单中人员的财产状况进行核查的手段。名单管理的“杀手锏”就是把管理名单导入银行、证券、房地产、公司注册、车辆及船舶等财产登记机关的信息系统,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由信息系统定期报送持有财产清单,自动提示财产异动。纪委监察部门应把公职人员申报的财产和核查的结果进行对比,根据不同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名单管理的重心是针对重点官员和重点岗位进行重点监管。区别岗位,把风险高的行业纳入到重点名单管理当中,如国土资源、安全生产、交通建设等领域。区别事项,突出银行存款、房产、股权等关键财产。另外,在对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管理的同时,官员要“披露代持”,即对利益人代为持有的财产进行申报,并作出具有法律意义可能承担法律责任的声明。

    成本低见效快的技术性反腐措施不妨大胆推行,如公众一致叫好的公车统一用红牌或喷涂“公”字,完全可以在公车管理中立即推行。当然,技术反腐的作用并不是万能的,反腐败治本之道在于制度反腐,建立一套不敢、不想、不能腐败的制度体系。

    制度反腐迟迟缓行,技术反腐可以先行。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反腐败需要的是实干精神。在反腐败立法等制度设计利益博弈依然激烈、进程依然相对滞后的情况下,不妨让技术反腐先行,让公职人员名单管理开启技术反腐的新局面。公职人员名单管理值得期待!

    (作者系司法部《中国司法》杂志总编、研究员)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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