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贵州省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张贵春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突发脑溢血,殉职在工作岗位上,时年52岁的他,在交通民警的岗位上奋战了35年。
当天上午,已连续5天上路执勤的张贵春与中队同事在210国道上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查纠工作。同组的年轻民警知道老张年龄大,劝他在车里做些登记工作。可张贵春根本坐不下来,跟着大家检查、比对、登记,对查处的交通违法认真开具法律文书,检查到客运车,张贵春还不忘叮嘱几句“正在开展百日整顿,开慢点。”10点45分,一直忙碌的张贵春对身旁的辅警小谢说“有些难受”。小谢看他脸色有些苍白,就叫他坐下来休息喝口水,可没想到张贵春这一坐就再没起来……
张贵春1978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后,一直没有离开都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先后在管理中队、事故中队、车管中队等部门工作,因公殉职前为都匀市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
交警在一些人眼中是个“肥差”,但在张贵春看来,这是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他常常说要对得起身上穿的警服,不能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一次,张贵春查处了一起货运车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是一名老实巴交的农民,因为害怕受罚,托人找到张贵春的妻子,希望她帮忙说说情。当妻子打来电话时,张贵春并没有责怪她。从警多年,妻子还是头一回替人说情。张贵春在电话中只说了一句话:“他违法了,就要承担应负的责任,我可以帮他交纳罚款,但这个违法告知书一定得开。”挂掉电话后,张贵春按照规定向当事人开具了违法告知书。待当事人拿到违法告知书,发现里面还夹有200元现金。后来,当事人不仅还了这200元钱,还和张贵春打起了“伙计”。家人也知道了他的脾气,从此遇到有人说情,总是婉言拒绝。
一次,张贵春接到命令,配合黔南州公安局刑侦部门设卡拦截一嫌疑车辆。情报显示,驾驶嫌疑车辆的是一男一女,而且很可能持有凶器。接到命令后,张贵春立即带领同事赶到设卡处,与随后赶来的州公安局刑侦部门民警一起排查车辆。从头天一直站到次日凌晨3点,正当大家有些泄气时,张贵春首先发现了嫌疑车辆,第一个冲上去控制住了犯罪嫌疑人。
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张贵春从未休过完整的节假日,平均每年加班时间累计达600多个小时。因为忙,每次答应陪女儿的事,总是以这样那样的借口推托,久而久之,他说的话女儿都不相信了。照顾老人、操持家务,家里的事几乎都留给了妻子。张贵春与同事闲聊时,不止一次说到:“我欠她们的太多了。”(记者阎志江 通讯员曾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