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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个人信息上把安全锁

2013-04-12 17:02:3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作者:蒋丽娟

    个人信息泄露引来的闹心事,恐怕谁都经历过。有治没治?有的。日前,工信部公布《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两个规定旨在通过切实可操作的措施,规范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合法、正当、必要地收集、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并对违法行为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严重者入刑。

    信息时代里,商业社会中,含有潜在商业价值的个人信息成了不少人眼中的肥肉。个人信息被泄露,给个人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干扰:刚买了房就接到中介推销电话,不胜枚举的垃圾短信。而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时有发生,更是严重损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个人信息被泄露,被贩卖,已呈现出泄密渠道多、涉及范围广、且形成黑色产业链的特点。社会公众对这么当“透明人”、“裸奔”的滋味可说是深恶痛绝。

    经常和个人信息打交道,掌握大量个人信息的企业是可能的泄露高发地。像电信运营商、互联网企业这样手中握有个人信息的大户,本应该自律,保护个人信息,但面对泄露、贩卖个人信息可能带来的利润,倘若再缺乏严格的法律约束,“可能”就会演变为现实。垃圾短信如此猖獗,就与某些运营商不作为有莫大的关系。

    法律是底线,也是最有力的武器。概念界定清晰、可操作性强的专门法,能为个人信息上把安全锁,有望攻克个人信息泄露这一信息时代的恶疾。《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基本概念、适用范围、个人信息收集主体、收集范围、收集程序、部门或组织告知义务、个人信息使用、监督机构及职责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如此,谁收集、怎么收集,谁使用、怎么使用,谁监督、监督不到位、玩忽职守怎么办,违法犯罪了又该承担什么法律后果,一清二楚,明明白白。这为保护个人信息,打击泄露等违法行为提供了威力十足的“必杀技”。

    构建环环相扣的个人信息保护安全网,才能真正撑起保护个人信息的大伞。只有全盘考虑,打通各个环节,法律措施才不会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补救措施。以上提到的两个意见稿尚处于意见征集阶段,为了法律构筑的保护闸门更牢靠,我们要主动通过各种途径建言献策,提供真知灼见,推动《规定》的完善与早日正式出台。

[责任编辑:季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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