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的司法作风可以树形象、增公信。笔者认为,要实现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力的目标,必须从“干、细、严”三个方面下工夫。
要在“干”上下工夫。邓小平同志说过,世界上的事情都是干出来的。“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因此,改进司法作风,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必须落实在“干”上。要树立“爱干就是德、会干就是能、多干就是勤、干好就是绩”的理念,在审判执行过程中,从接待好每位当事人、开好每个庭、调解好每起纠纷、制作好每份法律文书、执行好每起案件“干”起,大兴求真实干之风,以实干提质增效。领导班子要在实干中树榜样、做表率,带头重实干、不作秀,带头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和大家共同完成繁重的审判执行工作任务。
要在“细”上下工夫。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细节决定成败。司法作风问题,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表现在小事上,体现在细节中。法官办案过程中,需要追求每个细节的卓越,法官一个微笑、一杯热茶,能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从而消除一些对立,多一些和谐。案件审判的每一个程序都是由细节组成的,从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到法律的适用、文书的制作等等,只有把握好这些细节,才能办出铁案、精品案,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要在“严”上下工夫。俗话说:严是爱,宽是害。改进司法作风,制度是保障,要严格依法办案,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从立案、送达、庭审、合议到判决、执行等各个环节都要依法规范操作,做到高效司法、规范司法。要提升法官的司法形象,让为民、务实、清廉既体现在司法的用语、严格的着装、得体的礼仪等法官行为规范上,更渗透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甄别、法律的适用等司法智慧发挥中,则形象大厦矗矣,敬仰之情生矣。
道虽迩,不行不至;事虽小,不为不成。人民法院只有在“干、细、严”上下工夫,下大力气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审判质效,人民群众才会信赖司法。
许俊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