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安网 > 公众版> 国学课堂

邀车驾,告御状

2013-04-12 10:23:05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康小英

车辚辚,马萧萧,侍卫弓箭各在腰。皇帝的御驾威风凛凛地行于大道之上,忽然,不知从哪里冲出来个蓬头垢面的女子,呼天抢地地鸣冤叫屈。这时候,英明的皇帝往往都会纡尊降贵地倾听民声、排解民怨,结局当然是沉冤得雪、山呼万岁。这是影视作品中经常出现的画面。真是荒谬!要知道,真在古代,这喊冤的女子不但没有突进重围的可能,估计连拦皇舆鸣冤屈的勇气都没有。如明朝宣宗时,告“御状”者往往必须先经过“滚铁钉”等考验。清朝有规定:“车驾出郊外行幸有申诉者,照冲突仪仗律拟断。”“冲突仪仗而又申诉不实,绞。”可见,古代皇帝一点也不亲民,告御状简直就等同于找死。

挝登闻鼓、邀车驾和上书皇帝是我国古代最具代表性的三种申诉方式,邀车驾在影视作品中也经常出现。传说秦始皇出游时,有民女拦御驾鸣冤,真实与否已无从考证。从现有的史料来看,汉代才有邀车驾的明确记载。到了唐代,邀车驾才被正式写入法律。《唐律疏议·斗讼·邀车驾挝鼓诉事》规定“车驾行幸,在路邀驾申诉;及於魏阙之下,挝鼓以求上闻;及上表披陈身事;此三等,如有不实者,各合杖八十。”可见,邀车驾、挝登闻鼓和上书皇帝是唐律明确规定的三种申诉方式。到了清代,继续沿用邀车驾的方式,只不过比前代更为严格,规定“冲突仪仗而又申诉不实,绞。”(唐代只是“杖八十”而已)

据《后汉书》儒林列传第六十九记载,杨政之师范升“为出妇所告,坐系狱”,杨政就光着上身,拿箭穿了耳朵,抱着范升的儿子潜伏在路边,等候皇帝车驾。见到皇帝车驾,杨政手持申诉状叩头说:“范升三娶,唯有一子,今适三岁,孤之可哀。”侍卫害怕惊动皇舆,用弓射他,他不肯离去。旄头骑兵又用戟刺伤他的胸部,他仍然不肯离去,哀泣辞请,皇帝被他感动,于是下诏放了范升。杨政虽然成功告了御状还被载入史册,但却树了个坏榜样。通过自残以达到申诉目的的方式被争相效仿,发展到今天更为惨烈,君不见全国各地的相关报道,为引起关注,信访人有跳楼的、割腕的、喝农药的、自焚的……诚然,以自残为代价以引起关注实在是迫于无奈的选择,然而,为了引起一定范围的关注而放弃最为宝贵的生命,值得吗?

为了制止通过自残的方式申诉,《唐律疏议·斗讼·邀车驾挝鼓诉事》规定“邀车驾以下,诉人所诉非实,辄自毁伤者,皆杖一百。若所诉虽是实,而自毁伤者,笞五十”。这一方面说明了当时通过自残申诉的现象很普遍,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统治者已经清楚认识到申诉中自残的危害性。虽然杖责自毁者这种以暴制暴的方式无异于饮鸩止渴,但其出发点是要申诉人爱惜生命,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人道主义精神,是立法的进步。

可见,我国古代的申诉制度虽然有一定的弊端,但是其中如挝登闻鼓的方式便捷快速、上书皇帝得以广开言路,贯穿其中的儒家“慎刑”思想等仍值得我们借鉴。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