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1日从山东省公安厅获悉,山东公安机关已于近日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使用公安交警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驾驶人在办理道路违法缴款及车驾管收费业务时,可以通过银行POS机、智能服务自助终端等方式自助缴费。
据了解,4月1日起,公安交警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在全省范围内统一推广应用。驾驶人在办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罚款及车驾管业务缴费时,可以通过安装在各级车管服务大厅、违法处理室等公安交管窗口单位的银行POS机自助缴费,也可以通过安装在汽车4S店、社区警务室及商场等场所的自助缴款机办理。
在此基础上,山东公安机关还将逐步推广警用PDA,一线执勤民警可以直接使用PDA登录公安业务系统办理业务,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使用PDA实现交通违法罚款实时刷卡收缴费用。(记者李嘉庆、通讯员柏承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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