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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法院:“三心”服务显真情

2013-04-11 19:22: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近年来,江苏阜宁法院深化四项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司法实践服务企业,化解社会矛盾,连续三年被县委县政府表彰为综合先进部门,多项工作名列全市前列。

  倾心服务地方企业

  安徽某化工厂拖欠该县某化工小企业货款近十二万元,经多次催要未果,去年初起诉至阜宁法院羊寨法庭。办案法官了解到,原告化工企业拖欠大笔工人工资,这笔货款对原告公司意义重大。承办法官随即深入掌握第一手材料,立即赶赴被告单位所在地安徽芜湖查封账户,并在当天向被告单位送达法律文书。办案法官在当地法院的配合下,与不明真相的人讲道理,释明法律,被告的保安主管深受感动,主动为办案法官引路找到公司主要领导。经多次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拿回了货款,企业很快恢复生产。

  近年来,阜宁法院将执法办案作为服务企业发展最直接、有效方式,加大对风电设备、光伏环保等新兴产业和阀门、纺织等传统产业的保护力度,延伸服务职能。2012年,全年审理涉及县重点企业、重大项目案件32件,追回对外债权1530万元。

  用心化解社会矛盾

  2009年至2011年间,曹某等9名原告经招聘分别进入阜宁县某海产公司工作,在此期间公司一直未与原告签订劳动合同。9名原告于2012年1月与公司结束劳动关系后,以被告公司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没有支付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没有给付经济补偿金为由提出劳动仲裁。阜宁法院受理该起群体性纠纷后,认真分析案情,制定周密的案件处理措施,认真听取双方初步意见,尽力做好原告的稳定工作。在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调解下,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庭履行了自己的义务。

  阜宁法院民庭在承办案件过程中加强与劳动仲裁机构的沟通与协调,探索把劳动争议调解关口前移,以便有利于劳动争议案件公正、合理、有效的解决。此类案件的处理对法院而言,减少了诉讼,减轻了审判压力;对企业而言,既减少了劳资矛盾,又规范了企业用工,减少了企业劳动风险。

  全心沟通能动执法

  盐城某电气工程公司欠阜宁县某铸造公司工程款17万多元,经法院判决还款。在了解了相关企业双方的情况后,阜宁法院执行局结合具体的案情,制定了执行方案,通过明调查暗走访,努力摸清财产线索,最终发现被告电气公司已经将厂房、土地、机器设备全部租赁给第三人某金属制品公司,经过沟通协调,第三方公司同意协助执行,落实债权,并妥善解决了拖欠的工人工资。

  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近年来,阜宁法院进行了有益尝试。积极探索执行方式多元化,充分运用法制教育、公开曝光、悬赏执行、司法拘留等措施,破解执行难题;积极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行动,着力破解当前突出的被执行人难找、被执行人财产难动等问题;开展“涉弱案件执行”活动,依法保障和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去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1606件,执结标的额5.3亿元。(通讯员 谢天德)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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