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检察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司法机关,必须坚持群众路线,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维护群众利益,维护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重点做到六个有机统一。
一、主动站位全局,坚持司法为民,把依法履行职能同坚持群众路线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化群众工作的逻辑起点
主动站位全局。全局就是科学发展、人民利益的大局。要牢固树立服务科学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的大局观,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对有利于大局稳定、有利于保护民生的案件坚决查办,对影响大局稳定、不利于保护民生的案件慎办缓办,做到人民检察为人民。
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要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具体讲,执法办案要实现三个目标层次:第一层次是“定分止争,明辨是非”,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经得起历史检验。第二层次是“案结事了,息诉罢访”,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第三层次是“深化职能,积极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实现司法对社会的调整功能。
二、运用法治思维,转变司法方式,把检察工作同群众工作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化群众工作的法治前提
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首先要尊崇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定程序,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护人民权利和尊重保障人权。同时,更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解经济社会关系,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善于运用法律手段预防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确保社会稳定。
转变执法办案方式。在业绩评判上,由单纯重视提高办案数量向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相统一转变;在执法价值取向上,由总体强调严打、维护稳定向更加注重宽严相济、促进社会和谐转变;在案件管理方式上,由分散管理向集中、动态、透明管理转变;在办案方式上,从单纯办案、就案办案向更加注重化解矛盾纠纷转变,增加社会和谐因素。
坚持专群结合。健全群众参与检察决策、评判检察工作、监督检察工作机制,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采取公开听证、座谈研讨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加强检察门户网站、检察微博建设,注重通过网络了解社情民意;加强举报宣传,引导群众据实举报、实名举报,完善证人保护、举报奖励制度,依靠群众深挖犯罪;坚持专门预防和社会预防相结合,法律监督与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推动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社会化。
三、全力服务民生,确保公正司法,把强化法律监督同维护群众权益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化群众工作的基本手段
依法查办危害民生民利案件。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黑恶势力犯罪等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积极介入重大矿难事故、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重大监管安全事件调查,严查背后的渎职犯罪,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入开展涉农惠民专项工作。优先办理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企业改制、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坑农害农等申诉案件和涉及下岗职工、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申诉案件。
妥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上访群众,有理的,坚决纠错到位,恢复被损害的公正;对有情绪的,要耐心教育引导,解开心结;对有困难的,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高度重视民意,及时回应关切,把提高司法公信力同密切联系群众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化群众工作的必然要求
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完善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探索实行在边远地区定期设点或巡回接待。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信访督查专员等制度,实行点名接访、视频接访,坚持领导干部下访巡访。严格落实网络舆情搜集、分析、处置和请示报告制度。
健全联系群众机制。推行检察机关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和调查研究联系群众制度,联系点要设到条件最艰苦、矛盾最突出、群众工作形势最复杂的地方,调查研究要深入到检察工作一线,深入到群众中。建立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社会满意度测评制度,健全民意收集、沟通、研究和转化机制。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推行网上公开、网上查询等措施,深化检务公开,除法律规定保密的情况外,要把执法办案的依据、程序、流程和结果及时公之于众。
五、切实改进作风,做到务实重干,把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同提高群众工作能力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化群众工作的重要体现
转变工作作风。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面对面、手拉手、心连心地做群众工作,不断提高与群众打交道的能力。
坚持务实重干。领导干部要做实事求是的表率,做真抓实干的表率,要注意研究问题、吃透情况,争取做到苗头性问题及时发现,倾向性问题跟踪解决,个性问题依法妥善处理,普遍性问题整体破解;要把工作做实,通过抓重点、抓具体、抓落实,提升工作水平,凸显工作成效。
六、着力倾斜一线,有力保障基层,把强化基层基础同服务检察干警有机统一起来,这是坚持群众路线、深化群众工作的重要保证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上级院领导联系基层、业务部门对口指导、基层院结对共建等制度,完善帮扶基层院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制约基层检察工作发展的重大问题。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完善基层院建设考核标准,扎实推进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保障现代化“四化”协调发展。
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充实基层检察院执法办案力量,编制分配重点向基层倾斜;推行检察人员公开招录和遴选制度;加大对贫困地区基层院的扶持力度;优化人员配置,确保业务部门和办案一线工作需要;加强与党委政府沟通协调,着力基层院干部职级待遇问题。
加强检务保障建设。建立完善与检察职能特点相适应的经费保障体制,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建立公用经费正常增长机制,强化办案经费和业务装备经费保障;制定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加强基础网络建设,推动检察信息化应用;加强科技装备建设,完善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科技手段和设施体系,不断提高基层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⑥4
(□贺恒扬 作者: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