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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军事法院建设的思考

2013-04-11 09:40:06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基层军事法院建设是军法工作的基础。新形势下,基层军事法院建设既面临新的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一是随着国家利益的拓展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的上升,军队在加紧做好军事斗争准备的同时,非战争军事行动日益成为军事力量运用的重要方式,部队多样化军事任务日趋繁重,为部队行动提供法律支持与保障的任务更为艰巨。

    二是随着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家司法政策不断健全完善,对审判工作的标准要求更高,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的任务更重,社会对公正司法的关注度更强,审判职能任务更为艰巨。

    三是随着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社会矛盾易发、多发,军队、军人、军属涉法问题不断增多,部队和官兵迫切要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涉军维权工作任务更为艰巨。

    四是随着军法工作职能任务不断拓展,基层军事法院承担的任务更加繁重,工作标准要求更高,建设一支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任务更为艰巨。

    面对新的形势任务,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把基层军事法院建设成为政治信念强、业务素质精、工作落实好、作风纪律严、基础设施全的军事审判机关。

    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切实打牢基层军事法院建设的思想根基

    必须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不懈地抓好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大力培育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基层军事法院建设的正确方向。

    一是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深刻认识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和尖锐性,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中央军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化有所作为的思想,在其位、谋其政、尽其责。强化敢于担当的思想,法院的工作,钉是钉、铆是铆,原则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不能唯唯诺诺,遇到问题绕着走,更不能作无原则的让步。要强化创新发展的思想,开拓进取、勇于创新,不断探索和拓展为部队建设服务的途径和办法,努力适应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新需求。

    三是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对廉政问题,任何时候都要保持清醒头脑,绝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要自觉坚持法官职业操守,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坚决杜绝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遵守财经纪律,切实管好用好经费。

    二、理清工作思路,切实推动基层军法工作的科学发展

    法院的基本职能是审理案件。认真履行这一职能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但必须看到,深入贯彻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部队使命任务不断拓展,官兵法律需求日益增多,对军法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修订后的《政治工作条例》赋予军事法院不少新的职能。基层军事法院必须牢固树立积极作为、大有可为的思想,努力探索,开拓创新,勇于实践,为促进部队全面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一是高标准做好审判工作。随着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深入推进,人民群众对法院保护公民权利和尊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和期待越来越高,法院执法办案标准越来越高、难度越来越大,法院工作受到的社会关注前所未有,面临的压力与挑战前所未有。近年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几起案件都反映出,审判工作中的任何疏漏,都可能被炒作、放大,引起整个社会的强烈反应,引发人民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强烈质疑。必须充分认清新形势下审判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和考验,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审判工作第一位的要求,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刑事审判工作,要对每一起案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真正办成铁案、办成精品案,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民事审判工作,要通过印发民事审判宣传材料、设立法律咨询热线、采取方便官兵诉讼措施等,扩大民事审判工作的影响面,多为部队和官兵化解矛盾纠纷。涉诉信访工作,既要坚持依法纠错,又要做好息诉罢访工作,抓好敏感时段重点人的教育稳控工作,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

    二是扎实抓好涉军维权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涉军维权工作综治考评相关工作,加强维权配套法规制度建设,细化军地协作措施。努力解决涉军纠纷案件,运用维权工作机制,围绕部队中心工作和维护稳定大局,突出解决影响军事斗争准备、涉及官兵切身利益、涉军群体性事件、部队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等方面的涉法问题。深入开展维权工作宣传,进一步推进涉军维权工作健康发展。

    三是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采取公开审判、就案讲法、案例解析等形式,进行警示性法制教育;抓住部队重大任务转换、兵员复补、驻训演习、执行维稳任务等时机和倾向性问题,适时开展预防犯罪、遵纪守法、防间保密、维稳法规等专项法制教育;结合“普法”教育,通过法律热线、网络答疑、制作录像片和挂图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

    三、加强学习实践,切实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素质

    深入贯彻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对提高军法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标准和要求。必须大力加强军法队伍能力素质建设,以自身建设的全面过硬推动军法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为推动部队建设科学发展履职尽责,做出贡献。

    一是提高审判业务能力。不能一味强调办案数量少、实践机会少等客观原因,越是案件少,越要标准高,越要办成铁案,越要把提高审判业务能力摆在突出的位置来抓。继续坚持个人自学与院集中学习相结合、组织集体研究讨论案件、开展疑难复杂案例研讨、组织人员到地方法院观摩审判和见习办案等有效措施,有计划地抓好落实。

    二是提高综合调研能力。军法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离不开对新特点新规律的研究把握。要注重营造院长带头、全院参与的浓厚调研氛围,切实把组织开展调研的过程作为培养提高干部能力素质的过程。基层军事法院的调研,主要是应用性调研,要针对军法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调研课题,深入搞好调研,进一步推动军法工作落实。

    四、加强工作指导,切实提升基层军事法院建设的质量水平

    抓好基层军事法院建设,不只是基层军事法院自己的事,也是上级法院的重要职责。上级法院必须高度重视基层军事法院建设,坚持把工作重心向基层倾斜,切实负起指导的责任。

    一是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积极主动地了解掌握基层军事法院的建设状况,对所属基层军事法院工作开展、干部队伍、基础建设等情况,做到了如指掌。注意听取基层军事法院的意见建议,在筹划年度工作、安排大项活动时,充分考虑基层军事法院工作和建设的实际需要,科学立项目、做计划、定目标。加强对重点工作的检查、督导和讲评,及时总结推广基层军事法院所做的有益探索和特色工作。

    二是搞好分类指导。在人员调整面比较大,特别是基层军事法院主要领导新上任时,及时搞好传帮带,帮助分析形势、理清思路、明确重点、掌握方法,尽快打开工作局面。指导工作有所侧重,持续关注工作动态,及时帮助出主意、想办法,必要时可以集中使用力量,帮助基层军事法院完成大项任务。针对基层军事法院的工作需要和人员素质情况,本着“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补什么”的原则,合理安排参训人员。组织案件少、人员新的基层军事法院,采取以案代训的办法,到案件多的单位现场观摩,参与办案,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对整体建设水平长期滞后的基层军事法院,可由上级法院领导定点负责,集中一段时间蹲点帮带。

    三是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上级法院要加强与有关单位领导沟通协调,利用各种时机,帮助基层军事法院做工作,解决基层军事法院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要主动关心基层军事法院干部的成长进步,积极宣传和推荐优秀的基层军法干部,为基层法院的同志多创造一些提升或交流任职的机会。

    (作者原系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院长 最高人民法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苏 勇)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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