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反应强烈。针对这一热点问题,作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要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对渎职侵权案件“零容忍”,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
强化超前站位,确保工作观念先进。一是把反渎职侵权工作和维护社会公正、促进经济发展相结合,确保执法办案价有所值。要严厉打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影响经济发展的职务犯罪,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保障经济行为依法运行和市场主体平等竞争,准确把握经济发展的重点,确保经济健康发展、可持续发展。二是把反渎职侵权工作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发展相结合,确保执法办案方向正确。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农户,切实了解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愿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要把人民群众最想说的、最想做的事和自己的办案结合起来,以办案的形式切实解决少数人腐败而导致群众强烈反映和不满的实事,努力践行执法为民、执法便民、执法护民的为民宗旨。
强化办案能力,确保办案效果显著。一是多措并举开拓案源,确保工作有的放矢。要充分利用控申宣传、信访接待等渠道,广泛收集涉嫌渎职侵权犯罪的案件线索。要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声音,掌握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因素,从而深挖案件线索。要依托侦监、公诉等部门办理刑事案件的优势,在审查案件过程中排查案件线索。二是运筹帷幄严抓管理,确保办案质量。对相关专业性较强、参与人员较复杂、涉嫌罪名有争议的案件,要及时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走访调查,并争得上级部门的联合办案和指导。对阻力大、干扰多的案件采取督办的方式,排除可能遇到的阻力和干扰,确保案件顺利查处。三是周密部署严格执法,确保案件优质高效。要注重收集书证、固定证人证言和间接证据,形成证据链。要重视技术固定证据,实施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科学、合法、周密地制作视听资料证明。要始终坚持在案件终结前,请侦监、公诉等部门的办案人员适时介入,帮助审核证据,保证办案质量。
(刘景军 作者系兴隆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