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网讯 “真没想到,法官办案这么快,才一个星期就把我的35万元欠款执行回来了,这下总算能给我手下的民工一个好交代了!”4月2日下午,刚刚拿到执行款的沅江市某建筑公司负责人黄总向沅江法院执行局送来了写着“为民执行、情满人间”的大红锦旗。他说自己为了这笔欠款“求爷爷告奶奶”整整要了两年多都没有要到手,没想到申请执行后,法院这么快就帮他把钱要回来了。
这一场景只是沅江法院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的一朵小浪花。去年12月底开展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以来,沅江法院竭力探索案件执行途径,想方设法与“老赖”斗智斗勇,经过一系列暴风骤雨式的组合拳,“执行难”应声破解。据统计,筛查列入专项行动的老(历史遗留老案)、多(申请人数众多)、弱(涉及弱势群体)、逃(被执行人躲避执行)四大类执行案件已经执结62.5%,最难能可贵的是执结案件的当事人都拿到了真金白银的执行款。“根本不可能,这些“骨头案”的执结率怎么会这么高?”执行监督员韩某刚刚听到这个数字时直摇头,但是经过逐案核查,他最终不得不心服口服地竖起了大拇指。
“白+黑”“5+2”让“老赖”无处可逃
为了躲债,有些被执行人玩起了“躲猫猫”——白天躲在外、晚上才回家。于是在4月1日晚22时20分许,沅江法院执行干警孙高出其不意赶到离沅江县城70多公里的泗湖山镇洞庭红村被执行人马某(化名)家中,将正在家看电视的马某堵了个正着。
此前,被执行人马某一直逃避执行,执行人员多次赶到被执行人住所地,均因被执行人外出未归而找不到人,电话联系被执行人,被执行人也总以“在外地”、“忙不赢”等为由避而不见。为尽快执结此案,执行干警孙高另辟蹊径,运用了“白加黑”执行工作法。4月1日上午11点多,明知被执行人白天很可能不在家,仍到其家中,电话告知被执行人约定日期,要求被执行人按约到法院,以此来麻痹被执行人。当晚执行干警孙高便“长途奔袭”,再次到被执行人家中,出其不意地站在被执行人面前,将被执行人惊得目瞪口呆。慑于法律的威力及执行干警锲而不舍的“白加黑”精神,被执行人马某当场交付了首期执行款15000元,并与申请人电话协商好一周之内将余款付清。
专项行动中,执行工作分管副院长彭建华、执行局长周伟军和执行干警吃住在一起,风风火火搞执行,“白+黑”(白天+晚上)、“5+2”(周一至周五+双休日)对于干警们来说简直是家常便饭。正时靠着这股子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性”和拼搏精神,许多“骨头案”迎刃而解。
彻查线索抓住主动权
“只要有履行能力,就没有执行不了的案子!”这是院长张立新在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动员会上对执行干警提的“硬指标”。
以往的案件执行主要由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但是由于申请执行人没有能力查找,被执行人转移了财产,往往贻误执行时机。如今,沅江法院主动查找线索,而且专打时间差,针对每一起案件,彻查被执行人的存款、房产、车辆、工商登记等信息,一经发现当即查扣。本文开头提到的案件,就是法官迅速出动,在被执行人住所地赫山区查到第三家银行时,找到了被执行人开设的账户,而且幸运的是账户刚到账30多万元,法官当即对账户进行了冻结,执行款顺利执行到位。
虽然执行干警有时为了查找一条线索差点把腿跑断,但是能顺利执结案件心里感到无比的欣慰。当然,并不是每一起案件都是这么顺利,大多数案件都要和被执行人斗智斗勇。2013年春节期间,执行局局长周伟军接到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回家过年的线索后,立即带着两名干警赶到现场,从除夕蹲点守候到大年初一,经过和被执行人多次巧妙周旋,终将其控制,顺利拿到了执行款。
铁拳出击破解坚冰
“老赖”是人们对赖账者丑恶嘴脸的生动描述。面对法院判决,一些腰缠万贯的“成功人士”却摆出无赖的样子躲避法律制裁,致使案件难执行。对于这一类有钱却拒不还钱的“老赖”,沅江法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铁面无私,顶住各方压力,运用法律赋予的拘留、拘传等强制措施,让“老赖”变得“乖起来”。
在沅江小有名气的鱼饲料老板方某(化名)拥有多家销售分店、住着二百多平方米的豪宅,却拖欠他人7万多元货款不还,并通过自己的社会关系给沅江法院承办该案执行的干警施压,同时千方百计躲藏不见面,导致案子迟迟不能办结。一次,执行局掌握到其在家的确切线索后,法警大队长张建平、政委赵小林带着 5多法警赶到其家执行,但是多次敲门无人应答。无奈之下,法官依法强行破门而入,经仔细搜查发现,方某穿着睡衣蜷缩在屋顶壁柜里。方某面对法官的耐心劝导,仍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一边抵赖撒泼,一边打电话找关系打招呼。对于一个个求情电话,执行干警一律严词拒绝,并当即对方某予以拘留处罚。最终,无计可施的方某终于还清了了欠款。
2013年2月1日,沅江法院通过法院网站、沅江电视台等多家媒体对 16名老赖予以曝光,并发出了限制高消费的禁令。这些“老赖”中不乏本地知名人士,赖账被曝光后,“老赖”们个个脸红心跳,不少人主动到法院缴清了执行款。但是,仍有一些“老赖”心存侥幸,妄图逃避法律责任。被执行人欧某(化名)被限制高消费后,群众举报其仍出入宾馆等场所,执行干警将其从宾馆带回法院予以拘留,看到法院“动真格”,欧某乖乖地缴了执行款。
据了解,去年12月底开展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以来,沅江法院对30余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有效彰显了法律威严、明显增强了执行效果。
把执行权“关在笼子里”
在执行工作中,当被执行人确无财产时,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中止执行。在司法实践中,这一规定可能导致极个别执行法官为了结案率,对一些稍有难度的案件,以此理由而予以中止,导致执行人胜诉权益不能实现。
沅江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彭建华在专项行动整体规划之初,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调研,设立了执行监督组,专门监督案件的执行过程,重新核查所有执结的案件是否超过时限、重大事项是否进行了合议、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有没有积极查找执行线索、执行中有没有怠于处理、消极执行等,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据了解, 2012年12月以来,先后有 7起案件因为存在程序瑕疵,办案人被处以通报批评,取消晋职、评先并予以经济处罚,有力警示了执行局全体干警。(钟江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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