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检察院检察长
“灵魂工程师”永不掉线
我院辖区民办教育发达,在校生10余万人,由于学生数量多、生源复杂,导致违法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为此,我院以“四化”为主抓手,着力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宣教多样化。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是预防之先,我院开展了“法沐朝阳、健康成长”为主题的预防青少年犯罪系列活动,通过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制意识。去年以来,我院深入12所民办院校、10所中学开展法治宣传活动40余次,建立“检校共建”基地9个,参与学法普法青少年5万余人,在校园内掀起了学法热潮。同时,我院在《新余日报》开辟预防专栏,专题报道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法律知识、预防建议、经验做法60余篇,在电视台播放专题片计50余小时。多样的法治宣教形式,让辖区青少年尝到了可口的“法律大餐”。
办案专业化。专业办好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是预防之本,我院在充分发挥“女子公诉组”积极作用的基础上,继续优化职能,整合公诉、侦监、监所、预防等力量,成立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协调中心,负责统一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及预防工作,改变了过去分兵作战、各自为阵的不利情形。同时,我院完善相关办案程序,实施了《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规定》、《涉罪未成年人品行调查》、《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试行细则》等12项制度,初步形成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受理、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回访帮教、预防宣传一体化工作机制,确保此项工作长期、规范、高效开展。
措施创新化。为适应修改后刑诉法,我院创新开展了附条件不起诉试点工作,积极探索和简化羁押必要性审查方式和程序。一年来,我院共对32名涉罪青少年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社会反响较好。同时,实行品行调查、不捕不诉公开说理的新尝试,聘请6名社区青年工作者为特约检察员,与社区、学校、团委等建立协助机制,通过有效的品行调查、公开说理等,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作用。我院还设立了“青少年网络谈话室”,共有青少年240余名加入,检察人员上网提供法律咨询和心理辅导20余次,网友亲切地称检察人员为“永不掉线的灵魂工程师”。
帮教人性化。在涉案青少年帮教工作中,我院坚持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主动从心理上关心关爱他们,从情感上给予其深切的关怀,消除他们内心的芥蒂,帮助他们积极改造。对在押的青少年犯,我院通过入所谈话、约谈等方式对其进行教育,了解其思想动态,并发放检察官约谈卡,可以随时约谈检察官。对依法不逮捕、不起诉的涉案青少年,由专门人员分别负责对其进行“结对子”,确保100%跟踪回访和帮教,并按照一人一卡的形式建立帮教回访档案。去年以来,我院共回访帮教涉案青少年200余人,重新犯罪率为“零”。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今年3月,我院被江西省委、省综治办等14家单位联合命名为省级青少年维权岗。
华玉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