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分钟审理5起简易程序案
昆明西山:“四集中”工作机制节约诉讼成本提高公诉效率
“现在开庭,带被告人入庭。”“现在进入法庭调查,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近日,5名均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同时站在了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法院第五法庭的被告席上。
法官在逐一核实身份、统一告知权利义务后,除了第一个案件的被告人被留下外,其余被告人被带出法庭。逐案审理开始……待审理全部结束时,5人再次站到被告席上,法官宣布案件择日宣判。这5起案件的审理只用了30分钟,平均每起案件用时仅6分钟。
“庭审细节中,我们做到每一步都快。”庭审结束后,出庭支持公诉的西山区检察院检察官马海源告诉记者,按照以前的惯例,这5个案件要分别开庭,程序要重复5遍,至少要花费2至3天的时间,而现在对涉嫌罪名相同、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集中审理,对每个被告人的身份核实、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只需一遍,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也简化为只宣读查明事实及指控罪名;出示证据时,只需根据证据目录作简要归纳;被告人当庭认罪的,公诉人也不再进行讯问……
作为昆明市辖区内的一个基层检察院,西山区检察院承担着较重的办案压力。“修改后刑诉法规定,检察机关对简易程序案件同样须派员出庭,案件增加,办案人员没有增加,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诉部门的办案压力,为了更好适应新的工作要求,提高出庭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就探索出这样一条新路。”该院检察长崔庆林告诉记者。
从2012年8月起,该院与区法院多次沟通,确定了“集中管理、集中起诉、集中出庭、集中监督”的“四集中”工作机制,尝试简易程序案件由检察院集中以3件为起点“打包”移送、法院集中审理。同年10月,在充分实践的基础上,该院联合区法院正式出台了《关于简易程序案件集中公诉、集中审理的实施意见》。
据统计,从去年9月至今,该院简易程序案件出庭217件264人,出庭率100%,并且实现了无一例被告人提起上诉、无一例辩护人提出异议、无罪率为零、撤诉率为零。同时,实行该机制后,一年中检察院仅开庭往返用车次数就减少160余次,大大节约了办案资源。
(记者/肖凤珍 何赟 通讯员/闫榕桐 何敬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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