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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依法行政 法治工商建设再上新台阶

2013-04-09 16:35:1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中国工商时报 

    二、在法治工商建设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大会议精神的思路和措施

    根据党的十八大会议报告提出的新要求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作出的部署,针对法治工商建设的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对下一步法治工商建设工作提出以下思路和措施:

    (一)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八大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时期,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法治的定位、内涵、作用进行了系统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和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中,对依法治国进一步作出重要论述,强调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不断开创依法治国新局面。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大和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论述,对于我们把握好历史机遇,进一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特别是十八大报告确立了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其中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承担着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重要职责,法治工商是法治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就对我们建成法治工商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表。各级工商机关要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八大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和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在新形势下深入推进法治工商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法治工商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重大举措,摆上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以更加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工商。

    (二)不断完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制度体系。

    国家立法层面,总局将配合全国人大和国务院法制办继续做好《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的审查修改工作,积极推动《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立法进程;按照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和《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关于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部署,提出修改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的建议,开展《商事登记法》立项申请和研究论证工作;同时,做好《商标法实施条例》起草和《网络商品及服务交易监督管理条例》研究论证工作。地方立法层面,各省区市和有立法权的工商机关要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向地方人大、政府报送涉及工商职能的立法立规项目,重点是本地执法实践迫切需要解决,而国家立法层面规定比较原则或者直接授权地方立法的领域,善于通过配套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促进国家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执行层面的制度建设关键要在对上位法正确理解的基础上,研究解决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工商行政执法始终在法制框架内运行。要及时全面梳理工商执法依据,找出空白点、滞后点和模糊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立法计划,逐年解决、逐年完善,不断提高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率,增强适用性、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同时,要着力提高立法质量。要在上下级之间、部门内外之间建立制度建设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参与制度建设的机制,通过网络、媒体、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拓展征求意见的途径。

    (三)切实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严格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全面实行工商执法主体资格制度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要狠抓各项程序性规定的落实,突出对立案销案、行政强制、自由裁量、涉案财物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督制约,杜绝执法错误,减少执法瑕疵。继续做好《行政强制法》的教育培训和贯彻落实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条件、种类、程序、期限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总局将继续关注《行政强制法》在全系统的实施情况,对各地反映的共性问题加强调查研究。认真组织学习《关于工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采取联合转发、制定实施意见、建立联席会议等方式,抓好贯彻落实,不断提高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率,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移。要继续推进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发挥公职律师在各自监管领域和法律事务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四)大力加强执法机制创新。

    认真贯彻落实《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指导工作规则》,深入推进行政指导工作,实现行政指导业务化、日常化、规范化,提升行政指导质量,扩大行政指导在业务领域的覆盖范围。研究制定深入推进行政指导配套措施,完善与行政指导方式相适应的工作流程、格式文书、档案管理制度,形成对行政指导的监督、激励、考核和风险防控等制度,注意解决行政指导工作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大力推进信息技术与工商监管执法的融合,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办案管理系统,促进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继续推进行政调解工作,努力化解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

    (五)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纠错规范力度。

    抓好各项执法监督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创新执法监督方式方法,拓展执法监督的深度广度,不断加大纠错和规范力度。把案件核审作为执法办案的重要环节,建立案件核审机构和人员的保障、激励机制,切实发挥事中监督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案卷评查制度的作用,通过对案件办案程序、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强制措施采取、法律适用、自由裁量、文书规范等情况进行评查,发现并纠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将执法评议考核、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落到实处,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多渠道、多方法纠正执法错误,确保“定纷止争”。要善于通过个案监督发现和总结共性问题,促进制度建设和执法规范。

    (六)着力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

    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增强学法用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加强教育培训,建设以一般监管执法人员为基础、以实用型法制人才为主体、以专家型法制人才为引领的金字塔结构的执法人才队伍。针对不同人才层次和监管领域科学设置培训内容,全面增强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意识,提高执法人员的能力。将法制队伍建设作为执法队伍建设的重点内容,以建立法制专家型人才库为契机,完善法制队伍的培训、培养、考评和激励制度。认真贯彻“六五”普法工作规划,加强对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不断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做到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宣传教育培训的长效机制。

    (七)探索开展法治工商建设评估工作。

    各级工商机关要认真抓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法治工商建设评价指标体系》的贯彻落实,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配套制度,确定评价方式、评价程序和具体评分标准,试点开展评估工作,确保法治工商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今年总局将选择3~5个省级局,依据《指标体系》开展试评估工作,引领法治工商建设,促进评估制度的完善。各级工商机关要始终把法治工商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各分管负责人要靠前指挥,要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全面调动各职能部门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法治工商建设合力。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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